为了保障医院临床用药,保证医院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为贯彻今年市委巡查工作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保障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的临床用药供应管理制度。
一. 以广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为依据,建立我院药品库存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对药品库存信息进行汇总、分析,确保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的药品供应。
二. 药剂科依据医院临床需要做好药品采购计划,必须保障本院基本用药目录里临床科室的治疗用药。
三. 财务科做好在药品配送商要求的付款期限内结付药款工作,如不能按时结款时出具情况说明并及时与药剂科通报。
四. 积极与药品配送商沟通,了解药品配送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记录在案。
五. 对临床必需、常用而供应不足的药品出现短缺,立即按流程采取紧急采购;
六. 对未能采购到的药品,列出清单说明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
七. 药剂科定期到临床科室收集意见与临床科室沟通,了解临床各科室所需,确保医院基本用药目录药品的有效储备和供应。
保障临床用药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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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临床用药管理制度,制定保障临床用药实施细则。
一. 药品采购必须按照广东省的要求,在省阳光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二. 药库、药房人员对药品的库存实施动态监测,根据药品的使用情况设定药品库存量的下限。
三. 药剂科根据药品的使用和库存情况做好药品采购计划,保证药品一直保持库存,防止发生医院人为的断药情况。
四. 财务科必须在配送商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付款,避免因付款不及时造成药品短缺的。
五. 药剂科积极与配送商沟通,了解药品配送情况,对于出现有些药品不能配送情况的,及时了解其他配送商是否能配送。
六. 设立药品库存量下限,治疗药品数量达到下限时,要及时采购增加库存。
七. 对进货时间较长或采购较难市场供应少的药品或临近节假日等特殊时期,可适当增加药品的库存量。
八. 药剂科对出现短缺药品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找出原因,提出解决方案,采取应急采购措施。
九. 药剂科对短缺药品列出清单并注明原因,上报院部和发到各临床科室,与临床协商更换药品规格、剂型或者同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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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药剂科对短缺药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采购方案,如转换配送公司、更换生产厂家、替换药品规格(剂型)、实行网下采购和临时采购等,但必须按规范执行在省阳光采购平台备案采购。
十一. 如果市场没有供应的药品,而临床必需又没有替代药品,了解当地其他医院是否有库存,实行调剂购买。
十二. 采取应急采购措施采购药品的数量一次约一个月用量。
十三. 之前制定的细则制度与本文相冲突的,以本文为准。
十四. 当短缺药品到货,立即调出使用并通知临床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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