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仓储安全管理制度
1、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贮存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厚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四是农民消费者自我权益保护意识较差。遇到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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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侵害时,他们不能正确运用法律维权,多是自认倒霉。还有的是碍于同乡的情面,不主张自己的权益,因而使违法经营长期得以生存。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1.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 ............................................................................... - 4 - 2.( )原料验收台账 ................................................................................... - 5 - 3.1( )原料货位卡 ..................................................................................... 4 3.2( )出入库台账 ........................................................................................ 5 3.3成品出入库记录 ........................................................................................... 6 4.投料记录.......................................................................................................... 7 5. ( )关键控制点记录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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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包材清洗消毒记录 ....................................................................................... 9 6.2设备及车间清洗记录 ................................................................................. 10 6.3紫外线灯杀菌记录表 ................................................................................. 11 7.1消毒液、洗涤剂采购管理记录 .................................................................. 12 7.2( )出入库台账 ...................................................................................... 13 7.3车间消毒液、洗涤剂配制使用记录 .......................................................... 14 8.过程检验记录 ................................................................................................ 15 9.产品包装记录 ................................................................................................ 16 10.1产品检验报告 ........................................................................................... 17 10.2检验原始记录 ........................................................................................... 18 11.产品留样记录 .............................................................................................. 19 12.产品销售台帐 .............................................................................................. 20 13.运输交付记录 .............................................................................................. 21 14.防鼠防虫害检查表 ...................................................................................... 22 15. ( )温、湿度监控记录 ......................................................................... 23 16.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 ...................................................................... 24 17.厂区卫生检查记录 ...................................................................................... 25 18.生产过程微生物监测记录 .......................................................................... 26 19.废弃物管理记录 .......................................................................................... 27 20.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表 .............................................................................. 28 21.1不合格原辅料处理记录 ........................................................................... 29 21.2不合格半成品处理记录 ........................................................................... 30 21.3不合格产品记录 ....................................................................................... 31 22.( )年度职工培训计划 .......................................................................... 32 23.培训考核记录 .............................................................................................. 33 24.职工培训记录 .............................................................................................. 34 25.工作人员健康记录 ...................................................................................... 35 26.1食品安全自查记录 ................................................................................... 36 26.2自查问题改进表 ....................................................................................... 40 27.食品安全隐患记录表 .................................................................................. 41 29.投诉受理记录 .............................................................................................. 42 30.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记录 ..............................................................................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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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
(□原料 □辅料 □添加剂 ) ( )年度 进货日期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产品生产保质批号/日期 期至 供应商及 联系方式 供应商地址 生产商名称 生产许可证号/进口证书编号 检验报告编号 结论及验收人 填表说明:每次购进原辅材料(获证原料、辅料、包材、添加剂等)由采购部门填写本表。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必须严格进行索证索票。 - 4 -
2.( )原料验收台账
进货日期 原料产地 ( )年度 数量( ) 验收情况 验收人 备注 填表说明:本表由供销部门对非获证的初级农产品进行采购验收登记,每批购进原料依据企业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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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原料货位卡
(□原料 □辅料 □添加剂 ) ( )年度
原料名称(代号) 生产厂家/供应商 数量(kg) 生产日期/批号 贮存条件 原料状态 产品类别 联系方式 规 格 有效期 入库日期 □ 待检 □ 合格 □ 不合格 领用记录 领用日期 领用数量 领用人员 结余数量 填表说明:本表由库员人员进行填写,同期购入的同一批次产品一个货位卡,放置在货物前面显著位置,每次出入库计算库存,坚持先进先出原则。判定为不合格原料应及时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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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出入库台账
(□原料 □辅料 □添加剂 ) ( )年度 入库日期 规 格 数 量 生产厂家 生产日期 保质期至 出库日期 出库数量 库存余量 领用部门 送料人/领料人 库管员 填表说明:库管人员依据不同原辅材料分开填写本表,每次购进原辅料填写入库,每次生产领用填写出库。每次出入库计算库存,坚持先进先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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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成品出入库记录
入库日期 名称 规 格 数 量 生产日期 保质期至 送料人 出库日期 出库数量 库存余量 领料人 库管员 填表说明:本表由库管员根据不同产品填写,同批次产品一张表,按照实际出入库数量填写,出厂检验及留样所用产品不计入成品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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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料记录
日期: 年 月 日 生产产品名称: 批次: 配料锅次/产品批次 序生产日期配料量配料名称 生产厂家 号 和过期日 (kg) 1 2 3 4 1 2 3 4 5 6 7 8 9 5 使用车间: 配料人: 复核人: 领用人: 投料人:
填表说明:由配料操作工填写,配料前认真核对配料生产厂家及生产日期,按实际生产锅次或时间填写“√”。 如:所配原料投入当日第一锅生产中,或将1.2..等数字改为上下午做为配料使用的不同班次,如拌牛筋,所配调料用于上下午不同班次使用。
4.投料记录
日期: 年 月 日 生产产品名称: 批次: 配料锅次 序生产日期配料名称 生产厂家 配料量 号 和过期日 1 2 3 4 1 2 3 4 5 6 7 8 9 5 使用车间: 配料人: 复核人: 领用人: 投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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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关键控制点记录
本工艺控制数据:温度( )湿度( )气压( )时间 ( )其它: Ccp1 Ccp2 生产批号数量日期 产品名称 操作人 或锅次 (kg) 填表说明:由各关键控制点操作工填写,按实际生产批次、数量填写。具体控制项目按各企业操作手册要求手工
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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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包材清洗消毒记录
( )年度 日期 包材名称和编码 规 格 数 量 清洗方式 消毒方式 消毒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操作人 填表说明:每班次生产前由生产科按照生产量领取足够的内包材,提前清洗消毒,清洗方式有:A:清水清洗、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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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涤剂清洗,清水冲洗。消毒方式有:A:紫外灯消毒、B:臭氧消毒。消毒时间为45分钟。
6.2设备及车间清洗记录
( )年度 日期 清洗设备/场所名称 清洗方法 消毒方法 清洗消毒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操作人 审核人 填表说明:依据企业生产情况制定清洗消毒频次,清洗消毒范围包括各关键设备、各洁净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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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方式有:A:打扫、B:清水冲洗、C:洗涤剂清洗、清水冲洗、D:热水清洗、E:酸碱清洗。 消毒方式有:A:紫外灯消毒、B:臭氧消毒、C:消毒剂擦拭消毒。消毒时间不少于45分钟。
6.3紫外线灯杀菌记录表
日期 车 间 开始时间 - 13 - 结束时间 杀菌 时间 操作员
填表说明:每班生产前应对更衣室、包材消毒间、包装间等车间进行紫外线消毒,消毒时间约为45分钟。
7.1消毒液、洗涤剂采购管理记录
日期 名称 规格 数量 生产厂家 - 14 -
生产日期 失效日期 采购人 备注 填表说明:本表由消毒剂、洗涤剂采购人员填写。采购时应索取供方相应资质和购货票据。 - 15 -
7.2( )出入库台账
入库日期 规 格 数 量 生产厂家 生产日期 保质期至 - 16 -
出库日期 出库数量 库存余量 送料人/领料人 库管员 备 注 填表说明:库管人员依据不同消毒剂洗涤剂分开填写本表,每次购进填写入库,每次生产领用填写出库。每次出入库计算库存,坚持先进先出原则。
7.3车间消毒液、洗涤剂配制使用记录
日期 时间 消毒液名称 使用数量 配制溶液数量 配置溶液浓度 使用场所 配制人 使用人 填表说明:依据车间实际消毒液、洗涤液使用情况填写。洗涤剂不进行稀释的可不写配置后数量和浓度。 - 17 -
8.过程检验记录
日期: 年 月 日 生产产品名称: 检验人: 核准人:
序工序名称 号 1 工序关键参数 过程检验方法 检验时间 检验情况 结果判定 备注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填表说明:由质检部进行过程检验时填写,按照产品加工工序关键参数进行过程检验,检验情况写清检查时间点,依据生产产品各工序风险程度及加工时间确定过程检验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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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产品包装记录
产品名称和生产批号 规格/净含量 不合格成品 包材不合格品处理核准人 抽查时封口严肉眼可其他情数量 编码 净含量 抽查人 品数量 方式和间 密度 见杂质 况 处理人 抽查项目 日期 时间段 填表说明:由包装人员及车间管理人员填写,包装过程对产品包装情况进行自查,自查频次依据产品风险程度及生产时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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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产品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 年 月 日 产品名称 生产日期/批号 抽样日期 检验项目 产品规格 生产数量 检验日期 标准要求 质量等级 检验依据 检验结果 单项判定 检验结论: 依据( )标准检验,判定本批产品所检项目 。 检验员; 复核员: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20 -
11.产品留样记录
抽样 日期 样品名称 生产日期 规格 /批号 留样保质期 数量 留样人 到期 日期 处理 方式 处理人 填表说明:本表由化验人员填写,生产的每批次产品在检验合格后进行留样,留样数量不少于一次出厂全项检验所需数量。留样样品可以不计入成品入库,留样到期后产品作废,不得回收利用,处理方式可选: A:倾倒 B:焚烧 C:作饲料用 D:其他(选此项应写明具体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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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产品销售台帐
销售日期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生产日期 保质期至 购货者名称 购货者联系方式 检验机构 检验员 检验报告编号 填表说明:本表由销售人员填写,销售时应查验并携带企业资质复印件及产品随批出厂检验报告。零散销售的应按照产品生产日期填写散户。 - 22 -
13.运输交付记录
日期 运输人 运输车号 规格 数量 日期: 备注: 生产日期 备注 货物标称 储存条件 温度监控 时间 (按需要) 温度 序号 货物名称 签收人: 填表说明:本表由承运人填写,有温度要求的应当按承运双方约定频次进行温度记录。
13.运输交付记录
日期 运输人 货物标称 储存条件 温度监控 时间 (按需要) 温度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签收人: 运输车号 数量 日期: 备注: 生产日期 备注 填表说明:本表由承运人填写,有温度要求的应当按承运双方约定频次进行温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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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防鼠防虫害检查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人:
区域 项目 A区 B区 C区 D区 E区 F区 G区 备注 防鼠板 粘鼠板 (捕鼠器) 纱窗 灭蝇灯 室外诱饵投放点 生化信息素捕杀装置 鼠害虫害检查情况说明 填表说明:本表由生产部指定专人定期填写,各项目按照《虫害控制平面图》中标明的位置分区域填写。 1.防鼠板应填写区域内防鼠板破损情况及有效情况:正常有效“√”,破损“○”,无效(未放置或其他)“Х”。
2.粘鼠板应填写区域内粘鼠板(捕鼠器)的捕鼠情况及有效情况:正常有效“√”,捕获“S”,无效(未放置或其他)“Х”。
3.纱窗应填写区域内纱窗的破损情况及有效情况:正常有效“√”,破损“○”,无效(未使用或其他)“Х”。 4.灭蝇灯应填写区域内灭蝇灯的灭虫情况:正常有效“√”,破损“○”,无效(未使用或其他)“Х”。 5.生化信息素捕杀装置应填写区域内装置的捕杀情况及有效情况:正常有效“√”,破损“○”,无效(未使用或其他)“Х”。
6.生化信息素捕杀装置应填写区域内装置的捕获情况及有效情况:正常有效“√”,破损“○”,无效(未使用或其他)“Х”。
7.灭蝇灯、室外诱饵投放点、生化信息素捕杀装置还应在表格内填写捕杀虫害的数量。 鼠害虫害检查情况说明中,汇总检查存在的问题、分析虫害可能来源以及安全隐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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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温、湿度监控记录
控制要求:温度 ℃ 湿度: %rh
湿温监测日期 监测时间 度%r度℃ h 湿温监测人 监测日期 监测时间 度%r度℃ h 监测人 填表说明:本表由库房/车间人员填写。按规定频次记录温度、湿度。出现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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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
序号 设备/设施名称 规格型号 安装场所 生产厂家 购置(建设)日期 维修记录 备注 填表说明:有设备维修情况时填写。 - 26 -
17.厂区卫生检查记录
日期 卫生责任区 办公区 厂区 化验室 生产车间 包装车间 原料库 辅料库 成品库 办公区 厂区 化验室 生产车间 包装车间 原料库 辅料库 成品库 办公区 厂区 化验室 生产车间 包装车间 原料库 辅料库 成品库 办公区 厂区 化验室 生产车间 包装车间 原料库 辅料库 成品库 问题责任人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检查情况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检查人 备注 填表说明: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划分卫生责任区,由质量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填写问题责任人姓名,要求其改正。可以依据生产情况每周或每半月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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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生产过程微生物监测记录
取样日期 车间 位置 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 酵母菌 其他 检验员 填表说明:本表由质检部负责填写,按照企业生产过程微生物监测制度定期检验,填表汇总,存在问题的用红笔填写,并报告质量负责人(质检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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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废弃物管理记录
日 期 废弃物名称 数 量 报废人 处理方式 处理人 备注 填表说明:车间产出废弃物应由专人负责报废,专人处理。不得使用废弃物加工食品。废物物集中转交(销售)给他人的应双方签署废弃物处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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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表
年 月 日
召回类别 主动召回 □ 责令召回 □ 食品名称 不安全原因 (或项目) 生产日期/批号 发现日期 执行标准 生 产 数 量 承办人员 法人代通知时间 表 时间 地点 数量 销毁方式 应召回 数量 实际召回 召回时间 数量 经销商名称 (或消费者姓名) 召回情况 补救措施 对召回食品处理情况 无害化处理 销毁情况 人 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向当地政府报告召回情况 向县(区)以上监管部门报告召回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30 -
21.1不合格原辅料处理记录
日期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产品批号 生产者名称及联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系方式 式 处理方法 处理人 批准人 填表说明:采购的原辅材料出现不合格情况时由企业质检部门填写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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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不合格半成品处理记录
日期 工序名称 半成品名称 数量 不合格项 检验员 原因分析 处理方式 批准人 处理人 处理时间 填表说明: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情况时由生产部门与填写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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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不合格产品记录
不合格(或回收)食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生产日期 检验日期 生产人员 化验员 不合格(或回收)原因 不合格(或回收)食品存放地点 需要销毁的食品 销毁人员 销毁地点 养殖业人员姓名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不合格(或回收)食品数量(㎏) 对不合格(或回收)食品应采取的措施 可以卖给养殖业的食品 改进措施 质量负责人批示 填表说明:发现不合格产品时填写。
库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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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年度职工培训计划
序号 培训对象 计划培训内容 计划时间 计划学时 考核要求 备注 填表说明:本表由办公室负责每年初填写全年培训计划,每年不少于40个学时。考核分为口头考核、书面考核和现场操作考核。针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的培训必须有考核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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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培训考核记录
培训内容: 培训时间: 学时: 授课人: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工作岗位 考核结果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填表说明:针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必须有考核记录。书面考核应附上考核试卷。考核结果可以以分数表示,也可以分为:良好、及格、不及格等考核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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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职工培训记录
日期 主讲 培训时间 参加人员签到 培训内容: 考核情况 备注 填表说明:企业培训应由办公室负责培训并填写。培训内容可填写培训内容提纲或附上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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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工作人员健康记录
序号 姓名 岗位 健康证号 有效期 身体异常情况记录 备注 填表说明:每年对生产相关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取得健康证,填写本表。有身体异常情况及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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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食品安全自查记录
食品通用自查项目:重点项(*)21项,一般项30项,共51项。
食品添加剂通用自查项目:重点项(*)19项,一般项31项,共50项。 自查项目 项目序号 1.1 *1.2 *1.3 1.生产环境条件 1.4 1.5 1.6 1.7 2.进货查验结果 注:①检查原辅料仓库;②原辅料品种随机抽查,不足2种的全部检查。 3.生产过程控制 *2.1 *2.2 2.3 3.1 自查内容 厂区无扬尘、无积水,厂区、车间卫生整洁。 厂区、车间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评价 □是□否 □是□否 备注 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应设置洗手设施,未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是□否 直接连通。 有更衣、洗手、干手、消毒设备、设施,满足正常使用。 通风、防尘、照明、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是□否 □是□否 车间内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是□否 料等分隔放置,并有相应的使用记录。 定期检查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的使用情况并有相应检查记录,生产场□是□否 所无虫害迹象。 查验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是□否 证明文件;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有检验记录。 进货查验记录及证明材料真实、完整,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是□否 质期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建立和保存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记录和□是□否 领用出库记录。 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文件,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并记录和处置。 □是□否 - 38 -
注:在成品库至少抽取2批次产品,按生产日期或批号追溯生产过程记录及控制的全部检查,有专供特定人群的产品至少抽查1个产品。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使用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与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是□否 记录内容一致。 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是□否 数量等。 未发现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超过保□是□否 质期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 未发现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是□否 生产或使用的新食品原料,限定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告的新食品原料□是□否 范围内。 未发现使用药品、仅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生产食品。 生产记录中的生产工艺参数与企业申请许可时提供的工艺流程一致 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记录。 生产现场未发现人流、物流交叉污染。 未发现原辅料、半成品与直接入口食品交叉污染。 有温、湿度等生产环境监测要求的,定期进行监测并记录。 生产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未发现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或批号的情况。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工作人员穿戴工作衣帽,生产车间内未发现与生产无关的个人或者其他与□是□否 生产不相关物品,员工洗手消毒后进入生产车间。 企业自检的,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有检验相关设□是□否 备及化学试剂,检验仪器设备按期检定。 不能自检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是□否 4.产品检验结果 4.产品检验结果 注:采取抽查方式 4.1 4.2 *4.3 有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标准文本,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进行检□是□否 验。 - 39 -
*4.4 4.5 *5.1 *5.2 5.贮存及交付控制 注:采取抽查方式,有冷链要求的产品必须检查冷链情况。 5.3 5.4 5.5 5.6 5.7 5.8 建立和保存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检验记录真实、完整。 按规定时限保存检验留存样品并记录留样情况。 原辅料的贮存有专人管理,贮存条件符合要求。 食品添加剂应当专门贮存,明显标示,专人管理。 不合格品应在划定区域存放。 根据产品特点建立执行相适应的贮存,运输及交付控制制度和记录 仓库温湿度应符合要求。 生产的产品在许可范围内。 有销售台账,台账记录真实、完整。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检□是□否 验合格证明、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建立和保存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不合格品的批次、数量应与记录一致。 □是□否 实施不安全食品的召回,有召回计划、公告等相应记录。 召回食品有处置记录。 □是□否 □是□否 6.1 6.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 注:采取抽查方式 *6.2 *6.3 6.4 7.1 7.从业人员管理 7.2 *7.3 未发现使用召回食品重新加工食品情况(对因标签存在瑕疵实施召回的除□是□否 外)。 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 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培训和考核记录。 未发现聘用禁止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 □是□否 □是□否 □是□否 - 40 -
7.4 *7.5 7.6 8.1 8.食品安全事故 处置 8.2 *8.3 *9.1 9.食品添加剂生产者管理 其他需要记录的问题: 9.2 9.3 企业负责人在企业内部制度制定、过程控制、安全培训、安全检查以及食□是□否 品安全事件或事故调查等环节履行了岗位职责并有记录。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直接接触食品人员有健康证明,符合相关规定。 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并有相关培训记录。 有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记录。 有按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定期演练,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记录。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处置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原料和生产工艺符合产品标准规定。 复配食品添加剂配方发生变化的,按规定报告。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食品添加剂产品标签载明“食品添加剂”,并标明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是□否 和地址、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和使用方法。 填表说明:上表中打*号的为重点项,其他为一般项。由办公室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分析原因及整改措施并安排责任人员进行整改。
完成后由质检部进行验收,并纳入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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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自查问题改进表
自查日期:
序号 发现问题 原因分析
整改情况 完成时间 责任人 验收情况 备注: 填表说明:本表由食品安全自查小组讨论后制作,整改完成情况由责任部门填写。全部完成后由质检部验收。
验收人 - 42 -
27.食品安全隐患记录表
填表日期: 填表人:
序号 隐患名称 所在工序 隐患描述 隐患等级 原因分析 消除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责任人 填表说明:1、食品安全隐患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或食品安全自查中发现的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各种问题等。 2、食品安全隐患按照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等级。 3、本表由质检部负责整理填写。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应列入定期食品安全自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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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投诉受理记录
投诉者姓名 投诉食品名称 生产日期或批号 联系方式 数量 投诉日期 投诉质量问题 处理措施 处理结果 备 注 受理人 填表说明:接到投诉时填写 负责人 - 44 -
30.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记录
演练时间 演练内容 参加人员 演练指挥 演练过程记录: 演练地点 记录人 - 45 -
人员到位情况 履职情况 □迅速准确 □基本按时到位 □个别人员不到位 □重点岗位人员不到位 □职责明确,操作熟练 □职责明确,操作不够熟练 □职责不明确,操作不熟练 现场物资 □物资充分全部有效 □现场准备不充分 □现场物资严重缺乏 个人防护 □全部人员防护到位 □个别人员防护不到位 □大部分防护不到位 整体组织 □准确、高效 □协调基本顺利,能满足要求 □效率低有待改进 应急小组分工 □合理、高效 □基本合理能完成任务 □效率低没完成任务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到目的,部分环节有待改进 □没有达到目标,需重新演练 报告上级 □报告及时 □报告不及时 □联系不上 配合部门 □配合、协作好,能及时到达 □配合、协作差,未及时到达 演物资到位情况 练效协调组织情况 果评实战效果评价 价 部门配合协作 处理结果 □处理到位 □部分处理不到位 □大部分处理不到位 急救意识 □急救意识强 □急救意识薄弱 □急救意识差 演练总结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组织部门 组织者 评价者 填表说明:本表应由企业质量负责人组织各部门协同进行演练,由质检部负责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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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微生物检验原始记录
样 品 名 称 检 验 项 目 检验环境条件 □细菌总数 □大肠菌群 室温 ℃ 相对湿度 % 收样日期 检验依据 检验地点 公司检验室 检验仪器名称、型号 检样 制备 检验项目 菌落总数(cfu/mL) (36±1℃ 48h) 稀释倍数 平皿号 1 2 10 010 -110 -2空白对照 结 果 - - - - - - 查MPN表得 10mL×3 初发酵实验 1mL×3 0.1mL×3 EMB菌落 特征及革兰氏染色 10mL×3 复发酵实验 1mL×3 0.1mL×3 检测者: 年 月 日 接种大肠 培养菌群观察(MPN/ 结果 记录 100mL) (36±1℃ 24h) 鉴别 - - - - -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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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水分测定
样品名称 取样/检测日期 样品编号 检验依据 天平编号 检测地点 环境温度/湿度(℃/%) 1 干燥箱编号 平行实验 2 第一次称重 铝皿质量M0(g) 第二次称重 铝皿+样品重量M1(g) 第一次称重 烘干后: 铝皿+样品重量M2(g) 第二次称重 计算公式: 水分含量X(%) 水分含量平均值(%) 两次测得结果的最大偏差(%) 备注:
检验人: 检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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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灰分测定
样品名称 取样/检测日期 样品编号 检验依据 天平编号 检测地点 环境温度/湿度(℃/%) 1 马弗炉编号 平行实验 2 第一次称重 坩埚质量W0(g) 第二次称重 样品重量W(g) 第一次称重 灼烧后: 坩埚+样品重量W1(g) 第二次称重 计算公式: 灰分含量X(%) 灰分含量平均值(%) 两次测得结果的最大偏差(%) 备注:
检验人: 检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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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企业必备记录、法律依据、具体要求
目 录
1.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 51 2.原料验收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 51 3.食品贮存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4.1.1)(出入库记录)51 4.投料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 51 5.关键控制点记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1.11) ............................................. 51 6.清洁消毒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8.2.1) ........................... 52 7.洗涤剂、消毒剂使用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1.6) ................... 52 8.半成品检验(《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过程检验) ...................................... 52 9.包装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 52 10.成品检验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 ...................................................... 52 11.产品留样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9.3) ............................ 53 12.产品销售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4.1.1) .................. 53 13.运输交付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 53 14.防鼠、防蝇、防虫害检查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1.7) ............. 53 15.温、湿度监测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3.12)............................... 53 16.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3.13) ........... 53 17.卫生检查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6.1.3 ) ....................... 54 18.生产过程微生物监测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8.2 ) ...... 54 19.废弃物处置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6.5) ........................ 54 20.食品召回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 ...................................................... 54 21.不合格食品(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处置记录 ................................................ 54 22.职工培训计划(《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4.2) ................................... 54 2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培训和考核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7.2) ........................................................................................................ 55 24.职工培训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 55 25.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 55 26.食品安全自查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 55 27.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8.1) ................. 55 28.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采购到销售全程记录) .... 55 29.客户投诉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4.1.3) ....................... 56 30.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8.2) ......................... 56
本文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有: 1.《食品安全法》(2015) 2.《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 3. 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4.《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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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5.1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规定采购原辅料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记录采购的原辅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保存相关记录和凭证。
2.原料验收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3.食品贮存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4.1.1)(出入库记录)
《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4.1.1 应建立记录制度,对食品生产中采购、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
7.2.6食品原料仓库应设专人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仓库出货顺序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必要时应根据不同食品原料的特性确定出货顺序。
7.3.3 食品添加剂的贮藏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仓库出货顺序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必要时应根据食品添加剂的特性确定出货顺序。
7.4.3 食品相关产品的贮藏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相关产品。仓库出货顺序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2.3 建立和保存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记录和领用出库记录。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5.2应当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明确原料控制(如领料、投料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如生产工序、设备管理、贮存、包装等)、检验控制(如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以及运输和交付控制的相关要求。
4.投料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一)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
《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2.3 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5.2应当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明确原料控制(如领料、投料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如生产工序、设备管理、贮存、包装等)、检验控制(如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以及运输和交付控制的相关要求。
5.关键控制点记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1.11)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1.11申请人应根据食品质量安全要求确定生产过程中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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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质量控制点,制定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或作业指导书。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二)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
《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3.9 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记录。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5.2应当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明确原料控制(如领料、投料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如生产工序、设备管理、贮存、包装等)、检验控制(如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以及运输和交付控制的相关要求。
6.清洁消毒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8.2.1)
《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8.2.1 清洁和消毒
8.2.1.1 应根据原料、产品和工艺的特点,针对生产设备和环境制定有效的清洁消毒制度,降低微生物污染的风险。
8.2.1.2 清洁消毒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清洁消毒的区域、设备或器具名称;清洁消毒工作的职责;使用的洗涤、消毒剂;清洁消毒方法和频率;清洁消毒效果的验证及不符合的处理;清洁消毒工作及监控记录。
8.2.1.3 应确保实施清洁消毒制度,如实记录;及时验证消毒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洗涤剂、消毒剂使用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1.6)
《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1.6车间内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分隔放置,并有相应的使用记录。
《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6.1.4 应建立清洁消毒制度和清洁消毒用具管理制度。清洁消毒前后的设备和工器具应分开放置妥善保管,避免交叉污染。
8.半成品检验(《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过程检验)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三)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5.2应当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明确原料控制(如领料、投料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如生产工序、设备管理、贮存、包装等)、检验控制(如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以及运输和交付控制的相关要求。
9.包装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二)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5.2应当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明确原料控制(如领料、投料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如生产工序、设备管理、贮存、包装等)、检验控制(如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以及运输和交付控制的相关要求。
10.成品检验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二条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
《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4.1.1 应建立记录制度,对食品生产中采购、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5.2应当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明确原料控制(如领料、投料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如生产工序、设备管理、贮存、包装等)、检验控制(如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以及运输和交付控制的相关要求。
5.3当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并规定食品出厂时,应当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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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和安全状况,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保存相关记录和凭证。
11.产品留样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9.3)
《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9.3 检验室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项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留样品。
12.产品销售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4.1.1)
《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4.1.1 应建立记录制度,对食品生产中采购、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13.运输交付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四)运输和交付控制。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5.2应当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明确原料控制(如领料、投料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如生产工序、设备管理、贮存、包装等)、检验控制(如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以及运输和交付控制的相关要求。
14.防鼠、防蝇、防虫害检查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1.7)
《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1.7 定期检查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的使用情况并有相应检查记录,生产场所无虫害迹象。
《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6.4 虫害控制
6.4.1 应保持建筑物完好、环境整洁,防止虫害侵入及孳生。 6.4.2 应制定和执行虫害控制措施,并定期检查。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若发现有虫鼠害痕迹时,应追查来源,消除隐患。
6.4.3 应准确绘制虫害控制平面图,标明捕鼠器、粘鼠板、灭蝇灯、室外诱饵投放点、生化信息素捕杀装置等放置的位置。
6.4.4 厂区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 6.4.5 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制剂进行处理时,不应影响食品安全和食品应有的品质、不应污染食品接触表面、设备、工器具及包装材料。除虫灭害工作应有相应的记录。
6.4.6 使用各类杀虫剂或其他药剂前,应做好预防措施避免对人身、食品、设备工具造成污染;不慎污染时,应及时将被污染的设备、工具彻底清洁,消除污染。
15.温、湿度监测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3.12)
《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3.12有温、湿度等生产环境监测要求的,定期进行监测并记录。
16.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3.13)
《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3.13生产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5.2.2 监控设备 用于监测、控制、记录的设备,如压力表、温度计、记录仪等,应定期校准、维护。
5.2.3 设备的保养和维修 应建立设备保养和维修制度,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定期检修,及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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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卫生检查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6.1.3 )
《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6.1.3 应制定针对生产环境、食品加工人员、设备及设施等的卫生监控制度,确立内部监控的范围、对象和频率。记录并存档监控结果, 定期对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8.生产过程微生物监测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8.2 )
《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8.2.2 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
8.2.2.1 根据产品特点确定关键控制环节进行微生物监控;必要时应建立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包括生产环境的微生物监控和过程产品的微生物监控。
8.2.2.2 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应包括:微生物监控指标、取样点、监控频率、取样和检测方法、评判原则和整改措施等,具体可参照附录A的要求,结合生产工艺及产品特点制定。
8.2.2.3 微生物监控应包括致病菌监控和指示菌监控,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结果应能反映食品加工过程中对微生物污染的控制水平。
19.废弃物处置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6.5)
《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6.5 废弃物处理 6.5.1 应制定废弃物存放和清除制度,有特殊要求的废弃物其处理方式应符合有关规定。废弃物应定期清除;易腐败的废弃物应尽快清除;必要时应及时清除废弃物。
6.5.2 车间外废弃物放置场所应与食品加工场所隔离防止污染;应防止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应防止虫害孳生。
20.食品召回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 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由于食品经营者的原因造成其经营的食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召回。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但是,对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对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的,应当提前报告时间、地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5.4.1.应当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并规定停止生产、召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的相关要求,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21.不合格食品(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处置记录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5.4.2. 应当规定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原辅料、半成品、成品中不合格品的管理要求和处置措施
22.职工培训计划(《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4.2)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应当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及卫生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上岗前应当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
《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2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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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应建立食品生产相关岗位的培训制度,对食品加工人员以及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12.2 应通过培训促进各岗位从业人员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意识和责任,提高相应的知识水平。
12.3 应根据食品生产不同岗位的实际需求,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年度培训计划并进行考核,做好培训记录。
12.4 当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更新时,应及时开展培训。
12.5 应定期审核和修订培训计划,评估培训效果,并进行常规检查,以确保培训计划的有效实施。
2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培训和考核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7.2)
《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7.2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培训和考核记录。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
24.职工培训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7.6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并有相关培训记录。
25.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6.3.1 食品加工人员健康管理
6.3.1.1 应建立并执行食品加工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3.1.2 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上岗前应接受卫生培训.
26.食品安全自查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5.5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并规定对食品安全状况定期进行检查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7.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8.1)
《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8.1有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记录。
28.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采购到销售全程记录)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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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4.1.1 应建立记录制度,对食品生产中采购、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
29.客户投诉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4.1.3)
《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4.1.3 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对客户提出的书面或口头意见、投诉,企业相关管理部门应作记录并查找原因,妥善处理。
30.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8.2)
《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8.2有按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定期演练,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记录。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二条 国务院组织制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5.6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并规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措施及向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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