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6月9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6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曹昕华女士主持,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曹昕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2010年6月9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曹昕华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1973 年5 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香港利特国际有限公司会计主管、深圳市新纶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现任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交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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