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自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职务,至X年XX月XX日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特此证明
X公司
X年XX月XX日
兹证明:___,性别: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于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我司______职务;
该同仁因个人原因离职,自20__年__月__日起与我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申明:此证明仅做离职证明之用,不做它用。
______有限公司
二Ο__年_月_日
离职证明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自20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20xx年XX月X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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