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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九壹网

  为规范学校宿舍的管理,合理利用学校房产资源,更好地贯彻学校“教师为本”理念,为师资队伍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住条件:家住外地的单身教师或以校区为中心直线距离两公里以外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交纳相关费用。

  二、住校教师一律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得私下调换宿舍,不得私自移动学校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三、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上班期间不得随意回宿舍,上、下班应严格执行学校工作纪律。

  四、住校教师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异性学生带到宿舍,禁止让学生在宿舍替自己做事。

  五、不得留客住宿,家庭人员来访留宿必须在门卫登记。

  六、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内外乱贴、乱画。

  七、节约水电,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八、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有关纪律制度,注意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九、住校教师有义务协助学校管理学生寝室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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