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被用地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江苏油建鲁宁线安全隐患整治二期工程建设需要临时使用乙方土地,乙方愿意提供临时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临时用地坐落、面积
临时用地位于 ,农用地 亩。
二、土地用途:堆放管材。
三、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权力及义务
1、乙方按本协议向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利。
2、乙方对提供的土地应做好相关配合支持工作,保证甲方使用过程中不受当地人员以土地权利为理由的干扰,保证甲方正常使用。如因该土地分割发生纠纷以及甲方正常使用期间村民干扰造成甲方延误工期、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后果,乙方负责协调解决并配合甲方或司法部门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3、甲方支付乙方临时土地补偿费每年每亩 元,该款项一次性支付。本协议生效后,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乙方负责在5天内将土地交给甲方使用;甲方负责在5天内支付临时用地的补偿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支付给 ,由 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户。如果农户直接向甲方要求支付,乙方应对此负责,但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
4、除国家公共利益需要外,乙方不得提前收回。
5、严格用途管制。甲方对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不得改变临时用地的批准用途,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否则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甲方不能影响乙方的生产道路和水系畅通。
6、甲方临时用地期满前,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复垦未完成或验收未合格影响下一季之农作物种植的,赔偿乙方青苗补偿 元/亩及临时用地土地补偿费,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农户耕地为止。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2、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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