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 合同号:
需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时同:
一、采购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及金额: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备注
合计(大写):
二、质量要求:
三、包装要求:
四、交提货地点: 发到需方所在地:
五、结算方式: 预付40%定金,发货前付清尾款,开具13%增值税发票。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供方承担运费物流至需方指定地点。
七、交货期限:在需方付款之日起 15 日内发货。货物税票在发货时一并邮寄给需方。
八、产品验收: 1.按合同约定标准自需方收到货物之日起3天内验收,如需方对产品数量有异议,应当自验收期内以通知供方;如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当在验收15天内以通知供方。如双方对产品质量存在争议的,提交第三方检测,如产品合格检测费用由需方承担,如产品不合格检测费由供方承担。2.若需方未对产品进行检验直接投入使用的,一切后果由需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和合同纠纷解决:1.供方未能按时发货的,每逾期一日向需方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超过30日的,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供方按需方通知时间退回全部款项,并按收款总额的2倍支付违约金给需方。2.供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供方无条件免费换货或按需方要求全额退款,供方还需按当批货款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给需方。3.需方未按时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向供方支付违约金500元,直到付清款项时止。4.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5.如有纠纷,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其他约定:本合同壹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传真件、复印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十一、特别条款:
1.供方、需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签字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盖公司章);
2.本合同通知及诉讼、执行法律文书送达可通过书面按对方地址邮寄、发电子邮件(E-mail)等方式送达,按对方地址邮寄的,交寄之日起5日内视为送达;发电子邮件的,发电子邮件当日视为送达,手机短信通知的,发送短信当日视为送达。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供方法人代表: 需方法人代表:
供方签字代表:需方签字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供方银行: 需方银行:
账号: 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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