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同学
你在20xx年6月丰都县小学毕业考试中,被十直中学录取为初20xx级新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父母或监护人必须让适龄子女或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规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对你子女实施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希接通知后于7月1日起到我校报名,预收书费200元。开学来时带好生活日用品和床上日用品(席子或床单)。
联系人:许明云、代闻平
报名地点:十直中学后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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