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公司复工复产方案

来源:九壹网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工业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区安委会研究决定从2月9日起对全区工业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应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四防、五早、六快”总要求,绷紧组织体系、工作体系、责任体系,强化复工复产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细化安全生产方案预案,强化应急力量,实化应急举措,持续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重大隐患整治消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把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全市安全生产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坚守疫情防控安全和生产安全两个底线,两条战线同时推进,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复产复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和指导服务,有效管控风险、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

  三、组织领导

  区应急局成立企业复产复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应急局周犇局长任组长,区应急管理中心刘伟主任任副组长,组员由区应急局、区应急管理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应急局副局长黄健同志兼任,并明确职责分工。

  1.区安委办负责综合事务工作,并协调各科室队日常检查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

  2.区应急管理中心负责企业执法监察工作,收集各检查组发现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3.区应急局保障科负责负责收集汇总企业应急预案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

  4.区应急管理中心教育培训部负责收集策划报道安全检查情况,对服务企业的典型做法进行宣传,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5.区应急局安全管理科负责收集与检查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提供法制保障,并协助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6.区应急局办公室、区应急中心办公室负责提供执法检查人员个人防护用品及检查车辆。

  四、工作任务

  复产复工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和确保生产安全防疫安全的通知》(沈新疫防指发[20xx]8号),以及《关于做好节后防控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沈应急发[20xx]8号)和《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沈应急发[20xx]9号)要求,全面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各项准备工作。

  1.自查自评。企业围绕疫情防控安全和生产安全开展复产复工自查自评。

  2.主动介入。检查组对企业复产复工自查自评情况进行限产检查验证,确认是否符合复产复工要求。

  3.指导服务。充分发挥专家技术优势,帮助企业对高危高风险点部位全面排查,对发现的一般隐患,帮助企业制定解决措施,促进企业顺利开工。

  4.检查除患。督促企业制定隐患整改计划,落实安全投入,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及时消除隐患。

  5.政策支持。按照沈阳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安全指导手册。提出复产复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求,以及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6.规范执法。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具备开复工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由执法组依法处理。

  7.服务保障。对企业提出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需求,协调各相关部门单位,加快反馈,积极解决。

  应急物资保障生产企业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需停产停业的,实行提级管理,一律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企业隐患整改,同时立即将相关信息报送至市、区防指。

  五、工作措施

  1.成立7个督查检查组,每个小组由1名领导班子成员带队,1个科室队或1名专家负责1-2个街道的专项检查和指导服务。

  2.各检查小组对企业自报材料按照《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沈应急发[20xx]9号)文件,现场逐一确认,特别是对应急物资保障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和指导服务,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和金属冶炼企业,以及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经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现场安全的,坚决不予开工。

  3.区安委办将组织综合督导组对企业复工复产计划进行督导,确保工作质量。

  六、工作要求

  1.做好指导服务。聘请安全生产专家配合检查组,采取点对点服务方式,开展上门服务、安全评估,提供安全技术支持,协助企业排查治理隐患,全力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在生产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依法依规检查。严格依法行政,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将检查工作做实做细,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守土有责、守土担当、守土尽责。

  3.做好防护工作。各检查组成员和专家,必须经过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必须服从企业疫情期间的安全管理,做好个人防护,坚决防止因个人防护不到位收到感染。

  4.严肃工作纪律。必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保守国家和企业秘密,注重言谈举止,不得在企业就餐,不得使用企业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慰问品或其他服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