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行政决策公开
区水产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着力建立健全以人为本的决策机制。一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确保行政决策过程公开,议事结果在机关全体职工会议上宣布。二是积极探索建立重大决策程序化机制。畅通投诉表达渠道,建立和完善对群众意见的收集、整理及回复制度,及时回应渔民关切问题,化解矛盾。通过以上举措,区水产局的人权、事权、财权、物权等决策都置于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的监督之下,避免了“暗箱操作”,铲除了滋生腐败的土壤。
二、深化财务信息公开
大力推进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以及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结果公开。一是严把财务公开关。认真梳理财务信息,每月定期公开公务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明细账目,接受干部职工监督。二是定期公开重点工程资金。通过信息平台公开对渔民生活补助、燃油补助等财务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深化行政权力公开
一是全面完成清权确权工作。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继续清理、审核行政权力,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职权流程图,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确保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二是严格行政权力行使程序。依托电子政务互动平台,推进权力网上运行,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动态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四、深化政务服务公开
区水产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形成完整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一是修订规章制度。及时更新公开目录和指南,修订《区水产局信息公开制度》、《政务公开监督检查考核制度》等规章制度,健全了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易于操作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通过以上举措,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政务服务水平,继续保持我区水产在全省渔业十强县及全市第一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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