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菌买卖合同
出卖人:签订时间: 买受人:签订地点: 起始日期: 截止日期: 计划金额(元):
第二条 质量标准:按《食用菌管理条例》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买方于购买之日起10日内提出验收要求的,按前款规定的质量标准到买方种菇地验收。卖方自接到买方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的验收要求之日起3曰内未办理验收的,视为质量不合格。买方在上述期限内未提出要求的,视为质量合格。
第三条 菇种的交货地点、时间及提供方式: 。
第四条定金:买方在 年 月 日前向卖方支付收购定金产 元。交货时定金(抵作货款)。定金支付后,因买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卖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 时袒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款价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所有。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负担;由卖方送到买方指定的 投售点。运输费用由 方负担。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
点: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
第八条 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合同总金额的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
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卖方必须做好对买方的售后技术指导服务。买方未按卖方的技术指导操作而引起的损害,由买方自负。菇种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由卖方负责调换。
出卖人买受人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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