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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堂管理规定

来源:九壹网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食堂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卫生、美观、优雅有序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在饭堂就餐人员、饭堂全体工作人员。

  三、管理部门

  综合部

  1综合部为公司饭堂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饭堂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食堂工作每日有序进行。

  2日常管理工作内容为:食品价值的市场调查、评估、供应商的选定;食堂堂饭菜质量的管理;日常开支的控制;监督饭堂人员工作,反馈员工意见,协调处理双方关系及建议等。

  四、职责

  厨师

  1负责对饭菜的具体操作,原材料加工要满足制作要求,提高原料的利用率,做到搭配合理,物尽其用,要充分利用加工后的边角余料,减少浪费; 2负责每日食堂食材、物资的采购,对菜价变化要充分把握,根据市场价格结合拟定的菜谱有计划的采购食材,既要考虑价格因素,又要考虑质量及出菜率。 采购后由安保部、财务部负责验收;

  3负责饭菜供应控制,根据时令、食材供应情况搭配菜品,做到营养美味。根据就餐人数变化,调整对每天员工餐供应量,在制作端将饭菜剩余量尽可能减少 4负责每日食堂工作的综合安排;

  5负责食堂安全、卫生管理。

  助厨

  1负责厨房、餐厅及食堂周边的卫生打扫和清洁;

  2负责菜品的切洗配,配菜中做到称料下锅、配比合理,严格要按成本标准来控制主、副料的配比;

  3负责餐具的清洗、消毒;

  4负责厨房、餐厅及食堂设备的检查及维护;

  5负责食材的保管储存,避免出现因保管不善出现的损失。

  五、餐准

  1员工餐食材采购标准为4元/人/天。

  2统一使用茶油,每月使用量控制在3桶以内。

  3除基本调料外,杜绝味精、鸡精等调味品的使用。

  4厨师应严格按照餐标进行食材采购、菜品供应,超标部分公司不予报销。

  六、就餐时间

  12:00-12:30定时开餐,过时就餐不予供应(办事晚归等特殊情况除外)

  七、就餐管理

  1员工就餐时应自行携带餐具依次排队等候打菜,饭自行按需打取,用餐提倡节约,支持光盘行动,反对浪费。就餐时所有员工,视自身情况而定,吃多少饭菜打多少量。用餐结束后,米饭及菜品残羹多于餐具容量五分之一的,一经发现,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直接罚款罚款50元/次;

  2不得在食堂高声喧哗、嘻笑打闹、餐具应轻拿轻放;

  3员工在就餐区就餐,不得将餐具及饭、菜拿出就餐区;

  4讲究环境卫生,残食不得乱丢乱倒或留在餐桌上,应在指定地点倒放,并将餐具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

  5员工餐作为公司福利对员工免费供应;员工带外来人员就餐的按5元/人标准收费,就餐费自行前往财务部缴纳,如发现带人就餐且未缴纳餐费的,每次罚款50元。

  八、食堂的卫生管理

  1食堂人员必须于开餐前完成就餐区及厨房的清洁工作;

  2员工餐后需将餐桌及餐区卫生进行清洁;

  3用洁净的抹布擦两次以上桌面,保证桌面无水迹、油污;

  4保证厨房、就餐区地面无垃圾、无油迹、防滑;

  5食堂人员将餐桌、椅凳摆放整齐;

  6食堂的厨具、消毒柜、排风扇、灶台等每天清洁一次,以保证清洁; 7使用过的佐、配料等物品清洁后,整齐放置在指定地点;

  8清洁干净的餐具需放入消毒柜内消毒;

  九、安全管理

  1未经许可,除食堂工作人员及综合部管理人员外任何人员非因公不得进入厨房;

  2厨房清洁用品应与调味品、菜品等分开放置;

  3厨房设置灭火器;

  4厨房及就餐区严禁吸烟;

  5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6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 7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十、监督管理

  1安保部、财务部负责对食堂物品采购质量及数量的监控管理,由财务部核定每月员工餐费用,并制作报表上报。

  2综合部人员不定期进行采购物品市场行情的调查。

  十一、食堂奖惩细则

  1保证为员工提供卫生、合理的饮食,不得采购劣质、腐烂、过期食物,违者公司予以辞退,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2保证厨房餐具及食堂环境清洁卫生,若连续两次达不到检查要求,处以奖负绩效2分/次;

  3为员工提供好的服务与质量较高的伙食,每月底进行食堂,视其情况奖负绩效2分/次;

  4采购厨房物资、菜品、调料必须如实记录开支,不得谎报,否则予以辞退并赔偿公司损失,情节严重者以“贪污”论处,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5妥善保管、使用食堂用具、电器等物品,不得故意损坏,损坏物品原值赔偿;

  6应对菜品准备的量进行合理控制,杜绝浪费,若发现浪费现象处以奖负绩效2分/次,情节严重者予以终止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金;

  7食堂菜品、用具严禁带回家,否则视贪污处理并奖负绩效5分/次,物品价值超过100元的终止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金;

  十二、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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