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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法律依据规定离婚调解书财产分配不可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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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书的财产分配可以反悔,如果一方挥霍财产或伪造债务,另一方可在一年内请求再次分割。男女双方一年内出现问题反悔,法院应受理,但如未发现欺诈胁迫等情况,请求将被驳回。离婚调解书中的财产分配可以反悔。在进行离婚调解财产分割时,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当事人发现后,可以在签订离婚调解书之后的一年内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财产。如果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出现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经审理后,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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