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三方协议一般会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时候,用人单位正式接收之后会自行终止的。自签约之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为止的这段时间,从这方面来说,毕业后三方协议仍有效,但是一般情况下,毕业后都到用人单位报道了,而且开始用毕业证签订劳动合同了,三方协议自然就失效了。三方协议没有具体的有效期,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通俗的说就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三方协议即自动终止。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 毕业生持《报到证》到工作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予以办理接收手续和户粮关系。凡纳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地方政府不得征收其城市增容费。第四十二条 毕业生报到后,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毕业生所学专业及时安排工作岗位。第四十六条 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工资待遇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工资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国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3种观点: 首先楼主应该搞清楚三方协议的用途:三方协议第八条:本协议的终止: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完接受录用手续后终止。也就是说,如果楼主6月10号以后持报到证,要求用人单位接收,但是用人单位不接收的话,就是单方面违约。三方没有到期不到期的说法,只能按是否终止判定。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不接收,三方就没到期,三方没到期就是他违约。关于实习协议,这个不影响三方协议的达成,也就是说,如果单位要等到7月1号实习协议终止,才确定是否接收的话,也一样在三方的有效期限内。另外,关于签署劳动合同与是否接收,究竟是不是一回事,这个需要法律支持。如果楼主说现在5月份就明确感到最后单位会不和你签劳动合同,那你就应该向学校问清楚离校后这种情况公司算不算违约,如果算违约那么公司是不是有赔偿,和各种补救措施。因为很多情况下,应届生是弱势群体,公司单方面违约完全有可能不承担任何赔偿。【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三条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