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车辆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车辆情况
  甲方自愿将其名下所有的(金杯雪佛兰轻型普通货车)车牌号:贵HJ3723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价格
  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转让费计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3600.00元)。
  第三条:乙方在收到甲方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车辆及随车工具。
  第四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五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六条:车辆产权自20xx年6月21日前归甲方所有,从此车辆发生的一切交通违章及交通事故由甲方自负,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车辆产权自20xx年6月21日后归乙所有,从此车辆发生的一切交通违章及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第: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