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佳之杰数码办公设*有限公司保修合同
  一、经双方友好协商              (以下简称甲方)与南京佳之杰数码办公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的    (①复印机、②一体机、③传真机、④其他:            )保修事宜特签订本合同。
  二、请完整填写复印机状况:
  机器型号机器序号  
  主控板号计数器读数  
  保修期销售单位 
  三、保修内容:
  甲方机器出现问题时,请尽早和乙方联系,并详细通报机器使用状况及故
  障现象,以便及时解决。
  在甲方的复印机出现问题,乙方接到报修后,4小时(城内)上门为甲方
  服务(节假日除外)。
  在保修期内,乙方根据甲方的机况,定期上门对机器进行维护保养。
  在保修期内,如果机器需要更换配件,乙方只收取材料费,不再收维修费。
  在保修期内,甲方须使用乙方提供的消耗材料及零配件,如由此而发生质量问题导致机器出现故障,由乙方负责;否则由甲方负责。
  在保修期内,乙方按优惠价供应甲方机器所需使用的复印纸,消耗材料及
  零配件,并免费送货上门和安装。
  7、保修期内的差旅费,保修机器在乙方所在城市的市区,由乙方承担,在城
  区以外,由甲方承担。
  四、根据复印机的状况,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收取甲方复印机年保修费
  为人民币(大写)         元(一次性付清)。
  五、本合同自交费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行一份。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南京佳之杰数码办公设*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88-2号
  电话:               电话: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