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州直统建房锦绣 号小区 号商业区 号房,租赁面积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房屋租金年租金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大写 ),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当年租金 万元,以后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下年的租金。
  四、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期交纳租金、水费、电费、供暖费、物业费及相关费用。
  五、在甲方的同意下,乙方可对房屋进行装修,如合同到期后,乙方不承租该房屋,甲方应承担乙方的装修费。
  六、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房屋租金,如乙方需提前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
  七、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在租金同等的条件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八、合同期间,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防水淹、防毒等防范工作,并按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自备消防器材或由乙方自费统一购买,因个人原因发生被盗、火灾、渗漏、水淹、暖气及自来水管断裂等突发性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担。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人民处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