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
  父子分家协议书
  本人柏林祥,出生一九三五年,现年__岁,其妻王树珍,生于一九三九年,现年__岁,家住盐城市伍佑镇永明四组,皆已花甲有余,毕生有两个儿子,大儿:柏中明,大儿媳:吴建霞;二儿:柏中根,二儿媳:高秀荣,皆已生子,成家立业,实属幸事,常言道,有千年之父子,无千年之弟兄,各房点灯各房亮,如今我俩老意欲将全部家产按兄弟俩平分赠予你们,每人各得壹份,望你们分得家产后各自努力,勤俭治家,振兴家门。
  房产:堂屋叁间,厨房叁间,现将此房产及全部家具用品分成两份。
  大儿:柏中明,常屋东壹间半,厨房北壹间半,家具用品,睡柜壹只,书橱壹只,铺板床壹张,园桌面壹张,张柜壹只,家神柜壹只,大桌子壹张,小桌子壹张。
  二儿:柏中根,堂屋西壹间半,厨房南壹间半,家具用品,睡柜壹只,书橱壹只,铺板床壹张,加元 桌面壹张,三门橱壹只,碗柜壹只,回脚床壹张,书桌壹张,四抽屉壹张。
  厨房暂由父母居住,等二老百年后由兄弟二人平分。
  关于父母的赡养,每户每年支付赡养费伍佰元。必须在每年年初支付,不得拖延。
  父母二人年龄已高,身体一年不如一年,所需看病,医疗费除父亲单位报销外,其余部分由兄弟二人共同承担,若父母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服侍及照料之义务由兄弟二人轮流共同承担,费用共担。
  两位老人百年后由二兄弟处理后事,丧葬费费由兄弟二人共同承担。
  此协议一式三份,由父母、大儿子大儿媳、二儿子二儿媳各执一份。
  父母亲签字:
  大儿子: 二儿子: 大儿媳: 二儿媳: 见证人:
  年 月 日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乙丙三方为兄妹关系,丁方是甲乙丙的父亲,甲乙丙兄妹三人于20____年____月在丁方所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位于,土地使用权证书为:______)上出资建设一栋四层楼房(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全部资金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支出,并约定四楼及四楼以上修建权(暂时未修建)归甲方所有,三楼归乙方所有,一楼、二楼归丙方所有。
  丁方讲上述土地赠与给甲乙丙三方,后期不享有任何权利和义务。
  为了促进家庭成员间的和睦相处,增进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进一步明确家庭之间的相互权利和义务,避免其家庭成员间无谓的纷争,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并经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以便家庭成员共同遵守。
  一、房产情况
  上述房地产位于,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共四层。
  二、产权约定
  1、上述房屋,甲乙丙丁四方确定产权分配情况为:四楼及四楼以上修建权(暂时未修建)归甲方所有,二楼归乙方所有,一楼、二楼归丙方所有,丁方自愿无偿赠与甲乙丙三方上述土地,后期甲乙丙丁四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乙方和丙方不得在上述房屋上继续修建,修建权利归属甲方所有。
  3、上述建设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甲乙丙三方各占三分之一份额,后期如需分配均按照此占有份额分配,甲乙丙丁四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三、违约责任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四方均应友好履行本协议所列事项;
  2、如在协议期内单方违约的,若对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守约方有权依照本协议向法律申诉的权利。
  四、其他
  1、甲乙丙丁四方对本协议内容均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方提供、披露与本协议及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
  2、未经四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3、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四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产生争议的,四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并赔偿守约方因追索保证金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违约金等相关损失、费用。
  5、四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
  6、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7、本协议有效期至各方按规定的合同履行义务完成后止。
  (如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丁方(签字):
  签订时间: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x月x日注册登记结婚。婚后由于双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买各自所需的物品,为了免除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经夫妻双方协商,就结婚之日起至签订之日止婚姻存续期内各自所买的财产作如下协议:
  一、 年x月购得位于 市 区 住房一套(房屋处于 所在工作单位内),房产证号:长房权证 字第 号,×室×厅,×平方米,为 方单独购买,房屋产权归 方单独所有, 方无任何所有权利。
  二、将来 方父母去逝后所留财产,归 方单独所有。
  三、婚姻存续期内双方支配自己的收入,如一方有必要理由需要向另一方借钱,债务方应立借条为凭。所借款项,必须在婚姻存续期内偿还给对方。
  四、婚姻存续期内一方对外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属一方个人行为,由当事人一人负责偿还,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五、本协议内容适用于婚姻存续期内签订之日后的行为。
  六、签订之日后婚姻存续期内所购财产,以支付价款一方为所有人。如属共同购买,双方另作协议。
  七、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