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根据高建局要求,我单位申请在2010年6月5日至2010年8月5日在吉延高速公路江黄段K326-K376区间,进行交通工程安全设施护栏遗留及缺陷工程施工。
在施工期间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吉林省高速公路施工作业路产保护协议书》及《吉林省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协议书》要求施工,服从路政及交警的监督管理,保质保量、安全顺利的完成施工任务。
特此申请。
望批准为盼。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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