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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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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从而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使教师培训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教师培训制度如下:

一、建立教师培训工作组织机构,制定教师培训规划、计划和考核细则。 二、教师学历以大专以上为达标,鼓励教师进修本科、研究生。 三、集中培训:教师分期分批参加上级师训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 1、新教师培训(一年)。

2、骨干(后备骨干)教师培训(每年)。

3、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全体教师参加初级培训,骨干(后备骨干)教师参加中级培训。 4、班主任培训(双周一次)。

5、科研人员培训(课题组成员、教研组长)。

6、岗位培训(如;校长、实验员、电教员、档案管理员、图书管理员等岗位培训。)。 *各种培训有结业证的,交复印件一份。 四、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作用。

1、骨干教师、明星教师每学期上一节校级以上公开课,有公开课教案和上课、评课纪实。 2、每位骨干教师每年培养一至两名青年教师。

3、骨干教师或高级教师承担校本培训的教材辅导、专题研讨的主讲任务。 五、校本培训。

1、每位教师有自学笔记、随感笔记,每学期五篇心得和五篇案例分析,一篇继续教育论文。

2、每位教师每学期上一节组内以上公开课,进行说、讲、评系列活动。青年教师进行钢笔字、粉笔字训练。 3、学校建立计算机网页,开展网上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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