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型分类及折算系数是指,交通量观测时,应采用自然车量数(自然数)计量。在统计分析中,可根据需要采用自然车辆数及换算标准车当量数(当量数)计量。自然车辆数的单位以V表示;换算标准中型车当量数的单位以MTE表示;换算标准小客车当量数的单位以PCE表示。在交通量调查中,应按不同车型进行交通量分类统计。为准确衡量道路的通行能力,还需要把不同车型的交通量换算为标准车当量交通量。
交通量调查中,目前按表1规定划分车辆类型。
标准中型车指CA-1031型载货汽车;标准小客车指桑塔纳型小轿车。公路交通量换算标准车当量数一般应以标准中型车当量数计算。但在单独评价高速公路交通量时,可根据需要采用标准小汽车当量数计算。各类车辆换算成当量车的换算系数见表1。
表1交通量调查车型划分及车辆折算系数 机动车 折算系数
换算系
车型 荷载及功率
数
小型载货载质量≤2
1.0
汽车 吨    中型载货2吨<载质
1.5 包括吊车
汽车 量≤7.0吨   大型载货7吨<载质
2.0
汽车 量≤14吨    特大型载载质量>14
3.0
货汽车 吨
包括半挂车、平板
拖挂车 3.0
拖车
集装箱车 3.0
额定座位
小型客车 1.0
≤19座    额定座
大型客车 1.5
位>19座
包括轻骑、载货摩
摩托车 0.4-0.6 托车及载货(客)
机动三轮车等
拖拉机 4.0
非机动车
换算系包括人力三轮车、
车型
数  手推车
自行车 1 包括助动车
三轮车 3
畜力车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