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通报
根据近日我院医保迎检及抽调病历反馈情况,其中存在一些问题,依照我院医保奖惩制度,特作出如下处理: 一、 中康科:
1、医保科检查发现一本病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大病历(大于24小时),根据奖惩制度第九十九条规定,给予50元罚款。
2、崔彦林、杨金玉病历病程记录未体现化验结果及病情变化,根据根据奖惩制度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每例给予50元罚款,共计100元。 二、外科
李彩艳、任有良、李德玉、代淑芝、毕坤军、许朋波病历病程记录未体现化验结果及病情变化,根据根据奖惩制度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每例给予50元罚款,共计300元。 三、肛肠科
1、柳世荣、沙崇迭(4次住院)、夏士兴、邓红卫、张晓玲病历病程记录未体现化验结果及病情变化,根据根据奖惩制度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每例给予50元罚款,共计400元。
2、夏士兴病历上级医师查房不及时签字,根据奖惩制度第九十九条规定,给予50元罚款。 四、内科
迎接市政保险检查时,一名患者随意离院,未履行请假制度,根据奖惩制度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给予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