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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汽车客运站建设标准

来源:九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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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汽车客运站建设标准

(试行)

印发 实施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印发--

前 言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汽车客运站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提升车站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加强管理,构建现代综合运输交通体系,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行业先进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特制订本建设标准。

本建设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总则;类别与站级划分;选址与总平面布置;场地设施和建筑设施;设施设备配置;信息化建设;环保节能建设;安全检查设施设备与应急疏散。

本建设标准主要依据《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交通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 ,重点明确提升以下内容:

1. 明确了四川省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的建设基本原则等; 2. 对四川省汽车客运站的类别与站级进行了详细划分; 3. 对汽车客运站的选址、布局及内外交通组织提出了新的要求; 4. 对汽车客运站场地和建筑设施等各项指标和规模进行了新的界定; 5. 对汽车客运站设施设备配置做出了新的规定; 6. 对汽车客运站内的标识标牌进行了统一的规定;

7. 对各级汽车客运站信息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及功能进行了细化规定; 8. 对汽车客运站安全例检及应急疏散做出了明确规定。

本建设标准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管理监督实施。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地址:成都市太升南路号;邮政编码:)。

本建设标准主编单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 本建设标准参编单位:西南交通大学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成都东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建设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张志坚 刘昱岗 陈 勇 张殿波 赵 东 张建华

徐海涛 吴丽彬 叶芃杉 张雪梅 唐 篁 罗怡然 陈 茸 高云涛 秦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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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建设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刘四昌 刘洁梅 蒋永林 吴 波 蒋 毅 邱小发

王晓世 张 洪 王启荣 彭 涛 周利容 冯小华 魏 平 童泽林 曹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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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总 则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基本原则 ..................................... 错误!未指定书签。 范 围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主要功能 ..................................... 错误!未指定书签。 术语和定义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类别与站级划分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类别划分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站级划分 ..................................... 错误!未指定书签。

选址与总平面布置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站址选择 ..................................... 错误!未指定书签。 总平面布置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交通组织要求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场地设施和建筑设施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站前广场 ..................................... 错误!未指定书签。 营运停车场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发车位及站台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建筑设施基本要求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候车厅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售票用房 ..................................... 错误!未指定书签。 行包用房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站务用房 ..................................... 错误!未指定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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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用房 ..................................... 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属用房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室内环境 ..................................... 错误!未指定书签。

设施设备配置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给水排水 ..................................... 错误!未指定书签。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电 气 ........................................ 错误!未指定书签。 旅客服务设施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公共信息标志系统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信息化建设 ............................................................... 错误!未指定书签。

智能化中心管理平台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站务管理系统 ................................. 错误!未指定书签。 联网售票系统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广播通讯系统 ................................. 错误!未指定书签。 柜台服务和触摸屏查询系统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安全防范系统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小件快运系统 ................................. 错误!未指定书签。 残卫求助系统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环保节能建设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环 保 ........................................ 错误!未指定书签。 节能、节水、节地、节材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绿 化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安全检查设施设备与应急疏散 ............................... 错误!未指定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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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设施设备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应急疏散 ..................................... 错误!未指定书签。 防 火 ........................................ 错误!未指定书签。

本标准用词说明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引用标准名录 ............................................................. 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录 汽车客运站主要设施规模量化方法 .............. 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录 汽车客运站建筑设施配置表 ........................... 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录 汽车客运站主要场地设施及建筑设施面积(参考值)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录 汽车客运站站房室内外建筑空间装修材料表(参考)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录 汽车客运站各类标志设置要求....................... 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录 汽车客运站设施设备配置表 ........................... 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录 汽车客运站信息化系统配置表....................... 错误!未指定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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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基本原则

汽车客运站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及运营应为旅客提供安全、便捷和舒适的乘车环境,满足经济适用、节能环保和卫生防疫等基本要求,保证建设质量、提升汽车客运站整体形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汽车客运站的建设除应符合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其他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汽车客运站的建设应符合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对外交通出入口快速便捷衔接,并与其他交通枢纽如铁路、水运、轻轨、航空港等实施无缝接驳。 汽车客运站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优先考虑交通流线,应合理组织和布局客运班车、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社会车辆及旅客进出站流线。

汽车客运站的规划设计必须保证客运服务建筑场地等基本设施的合理布局,在此前提下附设商业、饮食和旅游业等服务功能,且设置时不应影响汽车客运站的主体功能布局,保证主体功能的顺利实现及各种流线的便捷顺畅。

汽车客运站应按照设计年度平均日旅客发送量拟定站级,按照旅客最高聚集人数测算相应站级建筑设施规模,配置建筑设备;按不同站级确定建筑设计标准和装饰标准。各级汽车客运站应按本建设标准统一设置具有通用性的设施设备,如旅客厕所、标识标牌等。

汽车客运站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应考虑人性化设计,软硬件同步,充分满足旅客在站使用各项功能的需求,营造良好的乘车候车环境,同时必须注重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先进、成熟技术的运用。

范 围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境内新建、原址改造和局部完善的一、二、三级汽车客运站的规划、设计、建设,站务功能验收及站级核定。

注:① 新建指按照相应站级规定的内容全面规划建设,包括迁建;

② 原址改造(原址改扩建)指按照相应站级规定的相关内容在主体框架不拆的情况下部分拆除扩建全面达标提升,包括各项建筑规模扩充,内外墙地面和天棚装饰装修,设施设备配置,信息化建设,标志标识等;

③ 局部完善指按照相应站级规定内容相关建设规模指标达标,对站内站外的站容站貌、安全设施、公共信息标志系统、基本设备、服务设施、信息化系统、旅客厕所及其他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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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进行补充和完善。

主要功能

按照汽车客运站站务工作内容,主要功能为: 运输服务功能; 运输组织功能; 中转、换乘功能; 多式联运功能; 通讯、信息功能;

运输安全例检及应急疏散功能; 辅助服务功能。

术语和定义

汽车客运站

办理汽车客运业务,为旅客提供公路运输服务的建筑和设施。 枢纽站

为两种及两种以上对外交通方式提供旅客运输服务,且旅客在站内能实现自由换乘的车站。 站房

汽车客运站内侯乘、售票、行包、驻站和办公等主要建筑用房的总称。 候车厅

旅客乘车前的等候和中转旅客的休息大厅。 营运停车场

站场内停放待发营运客车的场地。 营运区

向旅客开放使用的区域。 发车位数

车站同一时刻发出客运班车的停车位数。 无性别卫生间

专门为协助行动不能自理的人使用的厕所。 重点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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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供特殊服务的旅客。 设计年度平均日旅客发送量

设计年度车站平均每天始发旅客的数量。 统计年度

车站筹建年度或核定级别年度的前一年。 设计年度

车站建成投产使用后的第十年。 旅客最高聚集人数

设计年度中旅客发送量偏高期间内,每天最大同时在站人数的平均值,并非指一年中客流高峰日内客流最高时刻聚集在车站的旅客人数。 换乘距离

旅客在车站内从一种交通方式换乘至另外一种交通方式所需走行的平均距离。 安全例检

指在受检营运客车进行了正常维护并检验合格的前提下,由汽车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人员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借助简单的工具量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例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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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与站级划分

类别划分

按照在公路旅客运输体系中的功能作用将汽车客运站类别划分为:

综合客运枢纽站:具有两种及两种以上主要对外交通方式,在同一空间或区域集中布设换乘衔接及相关服务的汽车客运站(如与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衔接),主要为区域之间、省际之间以及大中城市重要节点之间公路旅客运输组织提供服务,以保证城市内部交通与对外交通之间的合理衔接。技术标准以一级为主,部分为二级。 集散型客运站:位于城市旅客集中的区域,配套公交、出租等城市客运换乘方式的汽车客运站,为综合客运枢纽和一般客运站起集散作用,沟通区域内外次要节点与重要节点、一般节点间的联系。技术标准以一级、二级为主。

一般客运站:为县(区)域客运组织提供服务,主要功能在于沟通省域范围内一般节点与次要节点、乡镇节点间的联系,技术标准以二级、三级为主。

表 车站类别说明表

类别 车站等级 主要功能 换乘方式 综合客运枢纽站 一级为主,部分二级 城际客流换乘、区域客流出行 其它对外交通方式 集散型客运站 一级、二级 市域客流出行 城市客运 一般客运站 二级、三级 县域客流出行 城乡客运 站级划分

根据车站设计年度平均日旅客发送量(以下简称日发量)、设施和设备配置情况、地理位置等因素,将车站划分为一级站、二级站和三级站。 一级站

车站设施和设备需符合附录中一级站必备各项,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日发量在人次以上的车站;

2. 市州所在地,如无人次以上的车站,可选取日发量在人次以上具有代表性的一个车站;

3. 位于世界级名胜风景区,日发量在人次以上的车站。 二级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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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设施和设备需符合附录中二级站必备各项,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日发量在人次以上,不足人次的车站;

2. 县以上或相当于县所在地,如无人次以上的车站,可选取日发量在人次以上具有代表性的一个车站;

3. 位于国家级名胜风景区,日发量在人次以上的车站。 三级站

车站设施和设备符合附录中三级站必备各项,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日发量在人次以上,不足人次的车站;

2. 位于省级名胜风景区,日发量在人次以上的车站。 用地规模

汽车客运站占地面积按设计年度旅客日发量每百人次占地累计测算,应不低于表中规定。典型车站有效占地总地面积不应低于表中规定。

表车站每百人次占地面积指标参考值 单位:㎡百人次

车站等级 占地面积指标 一级车站 二级车站 三级车站

表车站有效占地面积参考值 单位:㎡

车站等级 占地面积 一级车站 二级车站 三级车站 注:① 表中车站占地面积不含代征地、城市公共交通为车站配套的占地;

② 表指日发量在人次、人次和人次典型站占地占地面积,非典型车站有效占地面积应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日发量为准来测算。

③ 利用地下空间布置社会停车场、出租车换乘站等功能设施的汽车客运站,其用地规模可适当降低。但不应低于表的规定。

设施规模及配置

车站建筑设施设备应按照相应站级配置: 1. 汽车客运站主要设施规模量化方法见附录; 2. 汽车客运站建筑设施配置表见附录;

3. 汽车客运站主要场地设施及建筑设施面积(参考值)见附录; 4. 汽车客运站站房室内外建筑空间装修材料表(参考)见附录; 5. 汽车客运站各类标志设置要求见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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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汽车客运站设施设备配置表见附录; 7. 汽车客运站信息化系统配置表见附录。 建设验收

一、二、三级车站的建筑工程质量由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一、二级车站的站务功能方案审查、站务功能验收以及一级车站站级核定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按本建设标准组织专家审查、验收,其他级别车站由所在地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按本建设标准组织专家审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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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址与总平面布置

站址选择

汽车客运站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与公路、城市道路、城市公交系统和其他运输方式的站场衔接良好,确保车辆流向合理,便于旅客集散和换乘;

2. 站址应避开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3. 站址应有给排水、供电和通信等条件;

4. 站址与有害物品、危险品等污染源的防护距离,应符合环境保护、安全和卫生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 具备与车站站级相匹配的场地,能够满足车站建设需要,并有发展余地。

总平面布置

总平面布置应以主要设施规模需求分析和流线组织为基础,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与城市的发展相协调;

2. 应合理利用地形条件,布局紧凑,节约用地,并宜留有发展余地;

3. 应包括站前广场、站房、营运停车场和其他附属建筑等内容,并应合理安排各种设施之间的相互位置关系,突出站房的位置;

4. 应处理好站内排水、排污的问题,并应重视绿化区域的分布,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5. 客运车辆的进站口、出站口应满足营运车辆通行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二级汽车客运站进站口、出站口应分别设置,三级汽车客运站宜分别设置;进站口、出站口净宽不应小于,净高不应低于;

)汽车进站口、出站口与旅客主要出入口之间应设不小于的安全距离,并应设有隔离措施;

)汽车客运站的出、入口应避免设在主干道的繁忙地段,且距离交叉口净距离应不少于;

)汽车进站口、出站口与公园、学校、托幼、残障人使用的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的主要出入口距离不应小于; )汽车进站口、出站口与城市干道之间宜设有车辆排队等候的缓冲区,并应满足驾驶员行车安全视距的要求。

6. 应考虑与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地铁等交通方式的换乘衔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汽车客运站旅客出、入口的设置应邻近公交场站点、出租车上下客位。与铁路、航空港、水运港口的换乘距离应该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综合客运枢纽站不超过,集散型客运站不超过,一般客运站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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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客运站配套的公交场站规划、设计、建设应符合《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 的有关规定。

交通组织要求

对外交通组织要求如下:

1. 综合客运枢纽站应实现不同运输方式在枢纽内与城市对外交通、城市公共交通的无缝衔接;集散型客运站及一般客运站应实现与城市公共交通的有机衔接;

2. 汽车客运站运营车辆与其他车辆的流线应进行交通影响综合评价,统一组织,有序运行,互不干扰;

3. 汽车客运站的出、入口应与城市道路主干道有快速方便的通道,减少绕行,从而降低对周边路网的压力;

4. 车站各出入口应在功能上相互,避免相互干扰,并应与邻近建筑设施及人员密集场所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通过设置隔离措施和引导标识标线以保证车站的正常运营;

5. 大中城市按旅客运输量需要设置多个汽车客运站时,应考虑站站之间均衡布局、资源匹配及衔接线路的方向;

6. 一级汽车客运站必须另配套建设公交场站,其他汽车客运站应设置公交场站或公交停靠点。

内部交通组织及换乘设施布局要求如下:

1. 综合分析站场内各种交通方式之间的换乘需求,按照换乘量大小从高至低进行流线组织分析,避免换乘客流相互交叉干扰;

2. 对不同运输方式的旅客需求可进行明确的功能区划分,应注重各功能区的空间组合、功能相互衔接,尤其要注重换乘设施与换乘量大小的匹配;

3. 应根据人车结合点和各分区功能设施的布置,通过对车流区域和人流区域进行空间分割,结合标识引导、车流渠化等手段,保证进出站车流、人流、行包流互不交叉。

)站内车辆流线应按照进站安全例检、待班等流程有序安排,互不交叉,且保持进出站车行通道小时畅通,车辆流线与旅客流线应互不交叉;

)站内旅客流线应按照进站咨询、购票、行包托运、候车、检票、上车等流线进行合理组织,同时应保证站务办公流线与进站、出站旅客流线互不交叉; )站内行包流线应方便旅客托运和车站管理,并应避免站内行包流与旅客流线的交叉干扰;

4. 为减少旅客换乘等候时间,其他交通方式的到发时刻应与主要客运班次进行合理衔接,并注意换乘方向上的均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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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设施和建筑设施

站前广场

站前广场应明确划分车行和人行道路、停车区域、下客区域、集散区域及服务区域,并配套绿化、安全保障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

一、二级汽车客运站站前广场的规模,当按旅客最高聚集人数计算时(计算比例按附录表计取),每人不宜小于。其他站级汽车客运站站前广场的规模可根据当地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规模可参照附录的规定。

站前广场应与城市道路相衔接,在满足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应合理组织人流、车流,方便换乘与集散,互不干扰。对于与城市快速通道衔接的站前广场应增设辅道,合理组织各种交通流线;对于站前广场用地面积受的汽车客运站,可采用其他方式完成人流的换乘和集散。

一、二级汽车客运站站前广场应设置接送旅客的社会停车场和出租车换乘站,并应合理划分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和社会车辆的停靠下客区域,其中出租车的换乘站应设置并靠近长途客车下客停靠区或旅客出站通道。

综合客运枢纽站可与其他对外运输方式的站前广场合并公用。综合客运枢纽站和有条件的集散型客运站宜在满足总体交通组织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布置社会停车场、出租车换乘站等设施,以节约用地。

一级汽车客运站出租车和社会车辆进出口应分设,进出口净宽度不小于,并应有良好的视距,下客区应有足够的疏散场地确保人车安全。

站前广场应结合城市规划和功能区划分合理设置绿化、雕塑、建筑小品,结合地方特色文化构筑人文景观,站前广场绿化率不低于。

站前广场人行通道的地面应平整、防滑、不积水,有高差时应做轮椅坡道,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规定。

站前广场应设置排水,照明设施。广场纵向坡度应不小于,同时不能大于,广场内人行道路标高应略高于车行道,并坡向行车道,坡度不小于。

站前广场应设置清晰明确的标志标线,引导人车分流,各行其道。

营运停车场

汽车客运站营运停车场应包括停车区、待班区、发班区和通道。

汽车客运站的营运停车场容量应按站场面积和现行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划分和建设要求》 确定:营运停车场最小面积按同期发车位数的倍计算,单车占用面积按客车投影面积的倍计算。

汽车客运站营运停车场的停车数大于辆时,其汽车疏散口不应少于个,且疏散口应在不同方向设置,并应直通城市道路;停车数不超过辆时,可只设置个汽车疏散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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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数大于辆时,其汽车疏散口不应少于个。

汽车客运站营运停车场宜按站内车型大小分组停放,车辆停放的横向净距、纵向净距、与围墙、护栏及其它构筑物之间净距不应小于,每组停车数量不宜超过辆,组与组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汽车客运站营运停车场发车位前的出车通道净宽不应小于,并保持畅通状态。 汽车客运站应在站前广场或站房与停车场之间的适当位置设置客车下客停靠区域,并有可停靠车辆数一级站不少于辆、二级站不少于辆、三级站不少于辆的场地,车辆停靠区的设置不应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站内下客停靠区应设不小于米的旅客专用通道,并设隔离设施,避免旅客进入营运停车区和发车区。

当旅客出站通道与站前广场或主要换乘功能区不在同一层时,应设置自动扶梯和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坡道)。

汽车客运站营运停车场汽车通道按站内最大车型进出需要的宽度、净高和转弯半径设置,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车行线路采用进口和出口单向循环控制,其流线不得交叉。场地差异较大的通道共有线坡度不应大于,并设置小于的缓坡段,曲线纵坡不应大于。停车场人行道路,与车辆进出口必须分设,不得交叉,主要人行通道净宽不应小于。

车辆进出口应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规范的通行、限速、禁令及停车导向标志和标线。 汽车客运站营运停车场应做好场地排水设计,场地坡度不应小于,不应大于。 汽车客运站营运停车场宜设置排列式冷光源高杆灯,满足车辆行驶,停放和安全管理的照度,进出通道及重要部位应具备夜间防眩照明装备。

汽车客运站营运停车场宜采用绿化隔离带划分各功能区,周边宜种植高大、多枝多叶的乔木,吸尘、降噪。

发车位及站台

汽车客运站必须设置旅客乘车站台和发车位,且发车位宽度不应小于。

同期发车位的数量,一级站不应少于个;二级站不应少于个;三级站不应少于个。 站台设计应有利于旅客上下车和客车停靠,单侧站台净宽不应小于,双侧站台净宽不应小于并设旅客止步安全线,站台通道保持畅通。

发车位为露天时,站台应设置雨棚。雨棚应能覆盖到车辆行李舱位置或双开门客车的后车门位置,雨棚净高不得低于。一、二级汽车客运站应采用铝板雨棚或不锈钢玻璃雨棚,三级汽车客运站可采用彩钢雨棚。

当站台雨棚设置承重柱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子与候车厅外墙净距不应小于;

2. 柱子不得影响旅客通行、行包装卸和行车安全; 3. 柱子靠发车位一侧应设防撞设施。

发车位应与旅客站台相连,两者地面高差应小于,车辆停靠发车就位处设置安全减速带,其车前方应有刚性防冲撞装置。

发车位地面设计应坡向车场,坡度不应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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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台上空或地面以上对应每个发车位应有明显固定并显示到发站名称、发车时刻等灯箱式电子标识。

站台应在适当位置设置方便检票后旅客和司乘人员使用的厕所,男、女各两个蹲位以上,并设置前室,在布置上可与候车厅旅客厕所统一设置,各自分设进出口。

建筑设施基本要求

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应采用安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的先进、成熟技术。

汽车客运站建筑应采取建筑设计相关综合技术措施,减少噪声和污水等对环境的影响。

站房应功能分区明确,人流、物流流向合理,有利于安全营运和方便使用。

站房由候车厅、售票用房、行包用房、站务用房、服务用房、附属用房等组成。一、二级汽车客运站应设置进站大厅,其使用面积按照旅客最高聚集人数计算,且每人不应小于㎡。

进站大厅、候车厅、售票用房、行包用房等建筑规模,应按旅客最高聚集人数确定,宜参照附录规定。

站房内营运区建筑室内功能布局和结构选型应具有适当的灵活性、通用性和先进性,并应能适应改建和扩建的需要。

站房旅客入口大厅处应留有安检设备的位置和待检空间,并应预留公用电源。一、二级站安检设备宜布置在进站大厅的适当位置,三级站布置在售票厅进入候车厅的适当位置,保证随身携带行包的旅客通过安检通道的唯一性,未携带行包的旅客从安检设施侧边通道直接进入候车大厅,通道宽度不小于,每台安检设备和待检空间场地面积不小于。

站房建筑造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城市规划建筑景观的要求;

2. 应具备公共建筑特点,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美观大方; 3. 宜采用现代建筑风格;

4. 一级站外墙实体部分应采用高档石材或等质建材饰面。二级站的门厅、候车厅、售票厅等主要旅客出入口的柱子、外墙面应用高档石材或等质建材饰面;

5. 附着建筑立面中空调外机、户外灯箱式广告位等细节应结合立面造型,统一位置、形式和颜色,并结合相邻其他建筑立面的装饰构件协调设计。

一、二级站应对室内公共区的主要厅堂进行室内设计,重点处理售票厅、候车厅和进站大厅等空间,在用材色调、标志信息、照明处理、绿化陈设等方面营造出汽车客运站具有公用型、地方性和亲切宜人的氛围。站房内外装饰材料可参照附录。

站房与室外运营区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1. 建筑物至少应有处无障碍出入口,宜设置为平坡出入口,且宜位于主要出入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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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门厅、售票厅、候车厅、检票口等旅客通行的室内走道应为无障碍通道; 3. 供公众使用的主要楼梯应为无障碍楼梯。

站房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

候车厅

候车厅应根据汽车客运站站级、旅客构成的不同,设置普通候车厅、重点旅客候车厅以及母婴候车厅。综合客运枢纽站按站级和需要配置长途候车厅、短途候车厅、旅游候车厅、团体或行动不便的特殊旅客候车厅。与城市公交合用的车站,应设置公交候车区域,单独设置出入口。 候车厅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候车厅的使用面积应按旅客最高聚集人数计算,且每人不应小于; 2. 一、二级站应设重点旅客候车厅,三级站可根据需要设置;

3. 一、二级站应设母婴候车厅,并应邻近检票口,母婴候车厅内宜设置婴儿服务设施和专用厕所。三级站可根据需要设置母婴候车厅;

4. 候车厅内应设置无障碍候车区,并应邻近检票口;候车厅与站台之间应满足无障碍通行要求;

5. 候车厅内应设与站级规模适应的固定旅客座椅,座椅排列有序有利于旅客休息和组织旅客检票。候车厅每排座椅不应超过座,座位之间走道、桌椅两端、靠墙、靠柱净宽应有不小于的通道;

6. 当候车厅与入口在不同层的时候,应设置自动扶梯和无障碍电梯或者无障碍坡道;

7. 候车厅的检票口宜设导向栏杆,通道应顺直,且导向栏杆刚性或柔性可移动栏杆,刚性栏杆长度不大于、高度不应高于;

8. 候车厅内应设饮水设施,其布置应与盥洗间和厕所设施分设。 汽车客运站候车厅内通向站台应设检票口,检票口数量每三个发车位不应少于一个。当采用自动检票机时,不应设置单通道。当检票口与站台有高差时,应设坡道,其坡度不得大于。

售票用房

售票用房应由售票厅、售票室、票据库、办公室等组成。

售票厅的位置应方便旅客购票,一、二级汽车客运站的售票厅应设置,并应邻近候车厅、行包托运处。

售票厅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售票窗口的数量应按旅客最高聚集人数的计算; 2. 售票厅的使用面积应按每个售票窗口不小于计算;

3. 售票厅应能容纳与站级和客流规模相适应的旅客列队长度,售票窗口的中距不应小于,靠墙售票窗口的中心距墙边不应小于;

4. 售票窗口窗台距旅客购票地面高度宜为。窗台下的墙面及窗台应采用高档石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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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等值材料贴面;

5. 售票窗口前宜设导向栏杆,栏杆长度大于 、高度不宜高于,宽度宜与售票窗口中距相同;

6. 一、二级站售票厅应设自助售票机,自助售票机前应留有适当的排队距离,其使用面积应按不小于台计算,并应预留电源;

7. 一、二级站在售票窗口数上应增设一个团体售票窗口、一个无障碍售票窗口和一个退票窗口,无障碍售票窗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另外可根据需要设置联运售票窗口和旅行社窗口。 售票室使用面积可按每个售票窗口不小于计算。 售票室室内工作区地面至售票窗口台面不宜高于。

售票室应有防盗设施,且不应设置直接开向售票厅的门。

票据室应设置,使用面积不宜小于,并应有通风、防火、防盗、防鼠、防水和防潮等措施。

售票厅内墙有效空间应布置简洁规范的电子显示价目表、时间表、旅客须知等便民设施。

行包用房

汽车客运站行包用房应根据需要设置行包托运处、行包提取处、小件快运处、行包仓库和业务办公室、计算机室、票据室、工作人员休息室等用房。

一、二级站应分别设置行包托运处、行包提取处,小件快运处可与行包托运处同处设置,且行包托运处宜靠近售票厅,行包提取处宜靠近出站口;三级汽车客运站的行包托运处、行包提取处和小件快运处,可设于同一空间内。

行包托运处、单独设置的小件快运处应留有设置安全检查设备的位置和电源,并应就近设置泄爆室或泄爆装置。

行包用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行包仓库内净高不低于; 2. 行包托运、小件快运与行包提取受理处的门净宽不应小于;受理柜台面高度不宜大于,台面材料应耐磕碰;

3. 行包受理口应有可关闭设施; 4. 有机械作业的行包仓库,应满足机械作业的要求,其门的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应小于;

5. 行包仓库应有利于运输工具通行和行包堆放;

6. 行包仓库应通风良好,并应有防火、防盗、防鼠、防水和防潮等措施。

站务用房

站务用房应根据汽车客运站建筑规模及使用需要设置,其用房宜包括服务人员更衣室、广播室、调度室、驾乘休息室、客运值班室、客运办公室、运管办公室、信息化管理用房、治安室、补票室、站长室、监控室、会议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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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房内应设置广播室,且使用面积不宜小于,并应有隔声、防潮和防尘措施。无监控设备的广播室宜设置在便于观察候车厅、站场、发车位的部位。

调度室应邻近站场和发车位,并应设置外门。一、二级汽车客运站调度室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三级站的调度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

驾乘休息室应与调度室相连,一级汽车客运站驾乘休息室使用面积宜大于,二级汽车客运站宜大于 ,三级站大于。

客运值班室应布置在与旅客接触密切的售票、调度、候车厅的适当位置,使用面积不小于。

客运办公室应按车站站务办公总人数计算,其使用面积不小于人,办公出入口应单独设置,不得在候车厅出入。

运管办公室应邻近调度室和客运值班室布置,使用面积不小于。

信息化管理用房应结合站房平面布置有利于安全监控、生产管理,应包括智能化平台、设施设备用房、办公室等。其中:一级汽车客运站智能化管理平台使用面积不小于 ,二级汽车客运站不小于 ,三级汽车客运站不小于 。

治安室应布置在与售票厅、候车室、客运值班室联系方便的位置,其使用面积应结合门治安管理要求和周边环境等确定。室内应设的通信设施,门窗应有安全防护设施。

服务用房

站房内应设置旅客综合服务用房与设施,应有问讯台(室)、小件寄存处和医务室,并根据需要设置自助存包柜、邮政、电信和商业服务设施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问讯台(室)应邻近旅客主要出入口,问讯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问讯台(室)前应有不小于的旅客活动场地,且应具有与站内各部门联系的通讯设施;

2. 小件寄存处布置在安检后进入候车厅前的适当位置,应有通风、防火、防盗、防鼠、防水和防潮等措施,一级站不小于㎡,二级站不小于㎡,三级站不小于㎡;各级车站应有不少于㎡旅客遗失物品暂存处;

3. 一、二级站站房内应设医务室;医务室应邻近候车厅,配置日常诊断医疗设施设备,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4. 站房内在不影响旅客乘车和安全通道通畅的前提下,可统一规范设置小型商业服务设施。

站房内应设厕所和盥洗室,并应设无障碍厕位或无障碍专用厕所,无障碍设施应与厕所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无障碍厕位或无障碍专用厕所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一、二级站宜设无性别厕所,宜与无障碍厕所合用,并应有特殊标志和说明。 汽车客运站工作人员和旅客使用的厕所应分设。一、二级站的厕所宜分散布置,候车厅内旅客厕所服务半径不宜大于。

一、二级站应在旅客下客区或出站口设旅客厕所,可根据同时到站车辆不超过辆确定规模。男厕设不少于个大便器和个小便斗,女厕设不少于个大便器,盥洗台设个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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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位。

汽车客运站旅客厕所应采用先进、可靠、适用、方便节水卫生设备,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一类标准要求设计。高寒地区的旅客厕所应符合当地公共厕所建设要求。

旅客使用的厕所及盥洗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厕所应设前室。厕所的平面设计应将大便间、小便间和盥洗室分别设置,并宜设置儿童使用的盥洗台和小便器。各室应具有功能。小便间不得露天设置。厕所的进门处应设置男、女通道,屏蔽墙或屏蔽物。每个大便器应有一个的单元空间,划分单元空间的隔断板及门与地面距离应大于,小于。隔断板及门距离地坪的高度大于。小便器站位应有高度的隔断板,不得设置沟式小便槽;

2. 厕所的大便器应以蹲便器为主,并应为老年人和残疾人设置一定比例的坐便器。大便器宜采用脚踏开关冲便装置,小便器宜采用自动感应冲洗装置;

3. 厕所墙面必须光滑,便于清洗。地面必须采用防渗、防滑材料铺设; 4. 厕所的建筑采光面积与地面面积比不应小于,外墙侧窗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增设天窗或地窗。建筑通风宜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 5. 厕所室内净高不小于(设天窗时可适当降低)。室内地坪标高应高于室外地坪。当化粪池建在室内地下时,地坪标高应高于化粪池排水口米;

6. 厕所必须设置洗手盆。厕所每个厕位应设置坚固耐腐蚀挂物钩及搁物台; 7. 厕所应设置管理间及工具间。管理间面积宜为,工具间面积宜为。 8. 厕所应有防蝇、防蚊设施;

9. 男女旅客入厕比例宜分别按、计算;

10. 厕所宜在适当位置设规范的文明用语标示。

附属用房

汽车客运站附属用房包括设备用房、车辆安全例检室、洗车台、车辆维修用房、司乘公寓和职工浴室、食堂、仓库等,其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汽车客运站应合理布置车辆清洗设施及车辆安全例检室。通向洗车设施及安全例检室前的通道应保持不小于的直道。

汽车客运站应设司乘公寓,其规模可按每日点前一、二类班线客车发班数×计算。司乘公寓以标准间为主,应具备的卫生间和冷热水供应。

车辆安全例检室的位置应不影响其他车辆安全通行。车辆安全例检室前应有与车站等级规模适应的待检车场地。应按国家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要求设置安检地沟(台)数量,地沟上空应有可遮挡被检车辆的雨棚,雨棚长度应超出车辆前后各。安检地沟通过地道应与安检室相连。

车辆出站检查应结合出站安全管理门房统一布置,出站检查室前应有遮挡检查人员的雨棚。在出站检查登记的同时应保证不少于米的其他车辆通行的安全通道。 车辆维修用房应按小修规模设置,维修用房场地宜与城市道路直通,并应与站场之间有隔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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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噪声和空气污染源的附属用房,应设置防护措施。

室内环境

候车厅宜利用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应满足采光、通风和卫生要求,其外窗窗地面积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的规定。可开启面积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的有关规定。当采用自然通风时,候车厅净高不应低于。

售票厅应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其窗地面积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的规定。当采用自然通风时,售票厅净高应不低于。

候车厅室内空间应采取吸声降噪措施,背景噪声的允许噪声值(声级)不宜大于。 进站大厅、 候车厅、售票厅等旅客使用和站务管理用房区域的地面应防滑。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汽车客运站售票室地面,宜采取保温措施。

站房的吸声、隔热、保温等构造,不应采用易燃及受高温散发有毒烟雾的材料。 汽车客运站室内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所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浓度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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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配置

给水排水

汽车客运站给排水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要求,站房、营运停车场和站前广场应有组织的给排水系统,有与车站等级适应的开水供应设施。

一级站应设置汽车自动冲洗装置,二、三级站宜设汽车冲洗台,冲洗设施宜布置在靠排水出口的下方。

站场生产生活产生的污水必须应进行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下水系统。 汽车客运站站房、附属用房及营运停车场消防给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的有关规定配置消防给水,定期对消防给水设施检查。 汽车客运站内宜按公用型建筑的·人配置饮水供应设备,计算人数可按旅客最高聚集人数确定。饮水供应时间内的小时变化系数。给水管网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管材和管件的工作压力不得大于产品标准公称压力或标称的允许工作压力。 站房及辅助用房的生活污水和营运停车场的排水管径应比计算管径加大一级。 按照国家《建筑中水设计规范》 有关规定,取自车站建筑及场地内产生的生产和生活排水及其他可利用回收的水源节省车站运行消耗。一级站应设计中水利用工程,二级站宜采用中水利用工程。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一、二级站候车厅及售票厅应设置冷暖空调设施,一级站候车厅及售票厅应设置集中式冷暖空调系统。

寒冷地区的一、二级站房其旅客通向室外的主要出入口宜设热空气幕。

空气调节的室内计算温度,冬季宜为~℃,相对湿度不小于%;夏季宜为~℃,相对湿度宜为%~%。

冷暖空调系统应采用节能型设备和置换通风、热泵、蓄冷(热)等技术,并应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对有共享空间的多层候车区域,应考虑温度梯度对多层候车区域的影响。

候车厅、售票厅自然通风达不到要求时,应采用机械通风或自然与机械通风相结合的通风方式,通风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的规定,其新风量每人不应小于或换气次数不应小于次。

厕所、吸烟室应设机械通风。其换气次数宜符合表的规定。

表 换气次数

房间名称 候车厅、售票厅 换气次数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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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厕所大便位 旅客厕所小便位 吸烟室 ·厕位 ·厕位 (次)

汽车客运站设在封闭或半封闭空间时,发车位和站台宜设置汽车尾气集中排放装置。

电 气

汽车客运站的电气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和《交通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的有关规定。

一级综合客运枢纽站用电负荷应为一级;其他一、二级站主要用电负荷(包括:公共区域照明、管理用房照明及设备、电梯、送排风系统设备、排污水设备、生活水泵)应为二级;三级站用电负荷应不低于三级。

汽车客运站主要场所的照明应符合现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

汽车客运站照明按工作照明、站场照明、事故应急照明、疏散照明系统进行系统设计。

1. 照明设计及灯具选择应与建筑物的形式、室内装修的色彩及风格相协调。 2. 广场、站台、天桥等室外场所及较高部位室内场所的照明宜采用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等高光强气体放电光源或由上述光源组成的混光灯;安装高度较低的室内场所的照明,宜采用节能型荧光灯、紧凑型荧光灯。

3. 一级站广场宜采用升降式高杆灯照明。

候车厅、售票厅、营运停车场等各部位的照明应按使用功能要求进行分区控制。 售票窗口、检票口宜设局部照明,局部照明照度标准值宜为。 汽车客运站应设置引导旅客的标志标识照明。

站场具有一个以上进站口、出站口时,应用文字和灯光分别标明进站口及出站口。 站台雨棚下不应设悬挂型灯具。

发车位、待班区、停车场的照明不应对驾驶员产生眩光,眩光阈值增量()最大初始值不应大于。

车辆进出站口应装设同步的声、光信号装置,其灯光信号应满足交通信号的规定。 除正常照明外,站房应设有疏散照明和安全照明系统。 疏散和安全照明应有自动投入使用的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站大厅、候车厅、售票厅等旅客使用区域应设疏散和安全照明;重要的设备房间应设安全照明。

2. 出入口、楼梯、走道、天桥、地道应设疏散照明。 3.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控制室的车站,当正常照明出现故障时,其设有疏散照明和安全照明的场所,应有自动开启和由消防控制室集中强行开启的功能。 站房应按自然分区采取可靠的总等电位联接;金属物体或金属构件集中的场所应增设局部或辅助等电位联接。

汽车客运站防雷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的规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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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站站房防雷设计类别应为二类;三级站站房防雷设计类别应为三类。

旅客服务设施

汽车客运站应在旅客使用场所配置旅客须知、公共信息查询、座椅、时钟、饮水处、果皮箱、针线包、行李推车、雨伞、电源插座等旅客服务设施。

汽车客运站进站大厅宜布置车站总平面图、问询台、旅客安检及自助查询等设施设备。

售票厅设置旅客购票须知、收费标准许可、旅客列队隔离设施及实时显示乘车线路车次、时间、价目和余坐信息的电子显示屏。所设置的旅客购票须知、收费标准许可等规格大小,版面尺寸与所在空间比例尺度相适应,材质与公共信息标志相同的材料规范制作。一、二级站售票厅应设自助售票设备,自助售票及售票窗口的排队区域均应设有距售票地点米的黄线。

候车厅应设置公共信息发布、旅客座椅、旅行服务、检验票等设施,具体设置要求如下:

1. 候车厅设置实时显示乘车线路、车次和时间的电子显示屏,并可实时发布视频公共信息,字体规范统一,比例适度,可视度强;设置的饮水处不影响旅客候车休息;配置的公用电源插座、无线网络终端接口、便携式计算机和上网、手机等电子器械的充电应方便旅客;

2. 候车厅应按不小于汽车客运站旅客最高聚集人数的配置座椅数量,综合客运枢纽一级站应选择带皮质靠垫和坐垫的高档不锈钢座椅,其他车站应选择高档不锈钢座椅。座椅以人座以内分组排列,每座位宽度不宜小于;母婴候车厅座椅宽度不宜小于。座椅之间、靠墙、靠柱和其他设施保持以上的安全距离,靠检票口保持的距离;

3. 母婴候车厅应邻近检票口,宜单独设置饮水处、候车座椅、实时显示乘车线路车次和发车时间电子显示屏、母婴厕所及盥洗间,配置方便儿童睡眠和游戏设施;

4. 在保持候车厅相对安静的上部空间可设置小卖、快餐厅、茶座、咖啡厅、网吧、书吧等旅客服务设施;

5. 候车厅室内墙面实体部位可有组织布置经当地宣传部门认可的介绍地方人文、历史及特色规整的灯箱式经营性广告;

6. 检验票机应方便站务人员操作,旅客列队进站应有栏杆等隔离设施,并确保通道畅通。

医务室应按要求备有出行旅客所需的常用药品,宜配备日常的医疗和急救设施设备,并配置急救电话一部。

小件寄存处应设置行李寄存柜和行李货架等设施,三级站小件寄存处可与问询台合并设置。

旅客厕所必须设置洗手盆、烘手器和纸盒等;每个大便位均应设搁物台,搁物台宽度不小于,高出地面不小于;每个厕位应设置坚固、耐腐蚀的挂物钩。

当旅客出站通道与站前广场或主要换乘功能区不在同一层时,或候车厅与进站口不在同一层时,一、二级站应设自动扶梯和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坡道),三级站宜设置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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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碍坡道。自动扶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动扶梯倾斜部分的水平夹角应等于或小于°;

2. 自动扶梯上下两端水平周边部分范围内不得兼作它用; 3. 当只设单向自动扶梯时,附近应设置相配套的楼梯。

公共信息标志系统

基本要求

1. 各级汽车客运站按照《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交通客运图形符号、标志及技术要求》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和《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办法》 的规定,在醒目处统一设置位置、导向、劝阻、禁止、安全警告、消防安全、公益、无障碍等公共信息标志。

2. 公共信息标志应清晰、醒目、规范、准确、系统性、人性化,并采用中英文双语标识。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宜增设少数民族文字。

3. 图形符号应按本建设标准及上述标准选用,如本建设标准及上述标准都没有相应的图形符号时,宜直接使用文字形成文字标志。

4. 标志的设置宜采用模块化组合形式,在同一场所中,同类型标志的规格宜相同,以便于标志间的组合和替换。 设置原则

1. 应具有连续引导的作用,旅客按标志能顺畅到达目的地。 2. 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人们视读的固定障碍物,并避免被临时性物体或人群所遮挡。

3. 载体形式及使用规则:车站的安全疏散标志、位置标志及导向标志均应采用灯箱式(在箱体内部安装照明灯具,通过内部光线的投射显示箱体表面的信息)。 材料选择

1. 应选用安全、经济、耐用、不变色、易于维护的阻燃材料。 2. 制作材料应符合相关环保标准。 照明要求

1. 应优先选择靠近路灯、景观灯等照明设施的位置设置标志。当外部光源不能满足可视性时,导向要素宜采用内置光源。

2. 采用内部照明的标志,其照度应不小于㎡。 颜色规定

1. 一般位置标志及导向标志的颜色宜相同,为蓝底、白色图形、白色文字、白色边框。

2. 安全标志的颜色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 中相关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的要求。相关标志颜色符合《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 的要求。

3. 安全标志设置于其他标志中时,标志底色不变。 字体选用

1. 中文字体采用汉译中黑简体,英文字体采用国际通用的 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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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标志中的数字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标志版面设计

1. 标志版面设计中的箭头、图形符号、中文、英文、少数民族语言和数字宜按重要程度从左到右,横排横写;中文在上,英文在下。只有当箭头向右时,标志中的箭头、图形符号、中文、英文和数字才按重要程度从右到左。示例:

2. 悬挂式或悬臂式标志中图形符号、中文和英文尺寸及其与标志边缘的距离可按如下要求(单位:毫米),长度大于时,宽度可适当增加。

标志尺寸的确定原则

1. 标志尺寸的选择应以标志传递的信息所要保证的最大观察距离为准。最大观察距离确定后,应按下表规定的尺寸系列先择合适的尺寸:

表 图形标志尺寸(单位:)

最大观察距离 <≤ <≤ <≤ <≤ 正方形标志边长 圆形标志直径 三角形标志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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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不同几何形状的图形符号最小尺寸以及超过表规定范围的图形标志的最小尺寸与观察距离的关系见表所示。

表 各种几何形状的图形符号及图形标志的最小尺寸与观察距离的关系 几何性质 正方形 圆形 等边三角形 最小符号尺寸() 最小标志尺寸() 3. 悬挂式或悬臂式标志的规格可按如下要求设置:

1) 标志高度:以为基数,视其长度的增加选择比例适度的高度; 2) 标志宽度:按信息的空间需要,可采用、、、或等规格。 4. 非悬挂式或悬臂式标志,宜按本标准规定的规格尺寸设置。本标准未规定规格尺寸的标志,其规格尺寸宜根据安装标志的所处位置建筑或构筑物的尺度,按比例协调设置。

5. 标志的组合要求:两个(含)以上单一标志相邻设置时,在不与本建设标准规定的标志风格相悖,且不会引起乘客歧义的前提下可组合设置。 安装与维护

1. 标志的依托物应稳固,能够承受可预见的撞击力。

2. 设置在户外的标志,应满足防风、防水和防日照的要求。 3. 标志不应与广告等其他图形、文字混设。

4. 所有客运服务标志均应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检查内容包括: 1) 标志表面被污染、发生破损或因构件问题导致信息内容无法有效辨识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2) 附着于地面、墙面上的标志因褪色、表面粗糙而难以辨识时,应及时进行维护; 3) 标志构件连接点(焊缝、螺栓、锚栓)应定期检查,发现焊缝有裂痕、节点松动时,应及时修补及紧固;

4) 对灯光、供电、电气控制设备应定期维护,确保用电安全。 各类标志设置要求详见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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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

智能化中心管理平台

汽车客运站应建立智能化中心管理平台。

汽车客运站智能化中心管理平台宜涵盖车站所有智能化业务,各子系统彼此运行,同时互相联系,不同规模的汽车客运站根据相应类别配置相应的系统。具体配置要求详见附录。

智能化中心管理平台应采用技术先进、成熟稳定的软硬件设备,保证数据安全,具体设备设置要求如下:一、二级站采用台应用服务器, 台应用服务器做双机热备;三级站宜考虑台应用服务器和双机热备。

智能化中心管理平台信息数据应留有数据接口,能够实现以下信息互通:

1. 应实现汽车客运站与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之间、汽车客运站之间、汽车客运站与其他运输方式之间的信息互通,做到区域内客运站信息资源整合,数据共享利用,共享数据包括站点、线路、票价、车型、车次、里程等数据;

2. 应留有向省市级行业管理部门提供数据上传的接口,上传数据主要包括:车辆安全例检、车辆发班信息、线路旅客流量统计等数据。

站务管理系统

汽车客运站应设置站务管理系统,包含售票子系统、检票子系统、车辆运行子系统和票务结算子系统等。

1.站务管理系统的各子系统之间及与其它相关系统之间应能实时传输联接,建立相应业务逻辑关联机制,如:售票系统应根据车辆实时调度情况进行售票,电子显示系统应实时显示班次、票价等信息,票务结算子系统应按照实际售票数量(包含退票、废票、改签票等费用)予以结算。

2.售票子系统应能提供站内售票、异地售票、自助售票、电话及手机订票等功能,并具有联网售票和网上售票功能,向旅客提供票价信息、车辆信息、行车路线信息、出行前乘车信息、换乘信息和行车时刻表等信息。一、二级站应设自助售票机,其中一级站不少于台,二级站不少于台。

3.检票子系统应提供人工检票、自助检票等方式。

4.车辆运行子系统应包括车辆运行动态卫星定位监控、安全例检、报班、出站检查等功能,充分利用营运车辆卡电子证件等科技信息技术,实现科营调度和公共服务。

5.票务结算子系统应能保证数据安全、准确。实现财务员与售票员之间的票款结算,车站与其他单位(车辆、营运单位和结算单位)之间的费用结算,异站联网售票的结算,客运班线的行包托运费用结算等。

系统应满足站务实际业务流程需求,操作、维护简便,运行稳定可靠。

数据应通过中心数据库储存,并通过中心数据库与其它信息化设施控制软件相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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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售票系统

通过联网售票平台应实现全省或区域汽车客运站联网售票功能,缓解乘客异地购票难题,方便旅客,减少车站售票工作量,降低车站成本。

涉及联网售票服务器、网络、基础设备、安全设备进行实时改造和更新。升级各联网售票汽车客运站现有的服务器、网络设备、网络安全、存储设备、自助服务终端等设备和系统,适应联网售票需求。

联网售票平台和区域平台应配置联网售票服务器、网络设备、基础设备、安全设备、存储设备、自助服务终端、基础软件系统等。 具体要求:

1. 对联网售票中心和分中心硬件设备、基础软件进行新建,在业务使用、网络、安全、数据存储分析等方面,应能满足联网售票系统和各联网客运站接口的运行要求。

2. 各联网售票客运站基础硬件设备(包含服务器、磁盘阵列、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后备电源、基础设备等),应能满足站务管理系统的运行并实现联网售票。

3. 各联网售票客运站应设置安全认证服务器,用于授权联网售票客运站安全认证编码,记录入侵检测系统的日志数据,管理日常系统的操作日志。

4. 各联网售票客运站应在专业公司指导下开展工作。

广播通讯系统

汽车客运站应设置广播通讯系统,包括公共广播子系统、对讲子系统。

广播子系统应能与站务管理系统对接,具有自动双语广播功能(少数民族地区应增加少数民族语言广播功能),系统应具有分区广播功能,售票厅、候车厅、发车位、停车场、站前广场、进站口、出站口、司乘休息区、办公区、厕所均应设有播放终端。 广播子系统应具有背景音乐功能。系统应与消防系统联动,具有消防紧急优先广播功能。

汽车客运站宜设对讲子系统,保证通讯畅通。

柜台服务和触摸屏查询系统

汽车客运站售票处应设置柜台服务系统,包括柜台对讲设备、柜台显示设备及服务监督设备。

每个售票窗口应配备一套柜台服务设备。

柜台显示设备应采用小型双显示屏,显示旅客所购买车票的票面情况。

柜台对讲设备应声音清晰响亮,并同时具有自动对讲转换功能,防止柜台内的语音外泄。喇叭功率应达到。

服务监督设备应能对服务人员的服务语言进行录音监督,持续录音时间要求不小于小时。

汽车客运站应设置触摸屏系统,系统由触摸屏查询一体机和查询软件组成:

1.查询一体机界面友好,反应灵敏。

2.查询软件应与中心数据库相连,动态更新。旅客、驾驶员可方便查询线路、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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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票价、售出座位、余留座位、市内公交线路等信息。

3.触摸屏查询终端宜放置在进站大厅、售票厅、驾乘休息室。

汽车客运站应设置电话问询系统,应同时具备人工问询电话及自动语音线路功能。 汽车客运站应设置多媒体电视发布系统。

1. 应设有线电视系统,可传输有线电视频道。

2. 能播放站内自办节目,如机、机、录像机、计算机等视频转换的节目。其中班车信息应可通过计算机软件经视频转换为一频道播出。

3. 应具备车站文化介绍、当地人文景观等宣传功能。

4. 总控室、售票厅、服务台、保安值班室、司机值班室、站内商店、多功能会议厅应建设至少个用户终端,每个候车厅应建设至少个用户终端。 汽车客运站应设置显示系统。

1.售票窗口、候车厅、各检票窗口、各发车位等处各应至少设置块 屏,显示线路、班次、票价、售出座位、余留座位和检票、发车等信息,出站口应显示运行线路天气、路况等信息。

2.售票窗口应设置一块面向旅客的显示屏,显示旅客所需班次的票务信息; 3.在自然光环境下,须采用高亮度至超高亮度产品,以满足视觉清晰的要求,保证旅客可以在各种天气环境下至少米内均能看清显示信息。

4.根据站场实际需要选用单基色(红)、双基色(红、黄、绿)、三基色(即全彩)的产品,产品点阵模块≤ф。

安全防范系统

汽车客运站应设置闭路电视安全监控系统,应对站场全天候、全面监视及持续长时间录像,单机持续录像时间在天以上。站场财务室、结算室、售票房、售票厅、检票口、旅客行包和小件安检处、旅客通道、候车厅、发车位、发车站台、停车广场、站前广场、车辆安全例检室、旅客下客处、车辆进站口、车辆出站口、室外广场、重要的办公区域等均应布置安全监控点。

一级站应设置门禁系统,二级站宜设置门禁系统,系统可与场站停车场收费系统建立一卡通。系统软件要求界面清晰,易操作;稳定性和可靠性强,功能齐全;数据库可存贮每位员工的相关数据,可随时查询并统计单位人员出入情况。

小件快运系统

汽车客运站应设小件快运联网系统,面向道路运输货物小件快运业务,实现全省或区域一、二、三级站互联互通,该系统既可以单站使用,也可以多个车站进行联网使用。

主要功能应包括:业务受理、配送管理、到货管理、快递取货、短信管理、客户管理、寄存管理、查询报表、业务结算和网上查询等。 小件快运收发处应设有数据终端,并实行计算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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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卫求助系统

一级站旅客服务区域应设残卫求助系统,二、三级站旅客服务区域宜设残卫求助系统。

应在残疾人卫生间等部位安装求助按钮,信号应能及时传到智能化管理平台及相关服务部门,并清晰显示求助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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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节能建设

环 保

汽车客运站大气和水污染控制及固体废弃物的处理等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应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站前广场、站房周边、停车场分区域之间和周边应种植常绿乔木美化环境并降低噪声。

站场生产和生活产生的污水、污物、废弃物等结合利用当地的市政设施统一分类集中专门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排入市政管网系统。

节能、节水、节地、节材

新建和改扩建汽车客运站的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环境参数条件下与未采取节能措施前相比,全年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的总能耗减少。具备条件的客运站鼓励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建设绿色汽车客运站。

宜充分利用屋顶的绿化达到建筑保温隔热的要求。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优先采用国家认证服务企业技术成熟、经济合理的节能型设备设施。

1. 空调主机宜采用具有热回收装置的设备,优先采用热效率高的水、地源热泵、输配系统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集中采暖系统热水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符合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的规定。

2. 建筑物处于部分冷热负荷时和仅部分空间使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空调系统能耗。

3. 在站房设计中的通风宜采用自然通风为主,机械通风为辅。 4. 应采用冷却塔节水措施、节水型冷却塔设备或节水冷却技术。

电气系统应采用高效节能设备设施,保障安全运行。根据汽车客运站的不同场所,应采用高效、节能且安全的光源,以降低建筑照明能耗。

采用有效的技术和控制手段,使整个照明系统高效节能正常运行。

1. 采用高效节能的电梯、自动扶梯,降低电梯运行能耗。 2. 采用高效节能设备,降低建筑输配电和变配电系统损耗。 给排水输配系统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降低给排水系统输配能耗。

1. 采用高效节能的设备提供饮用水,降低饮用水设备能耗。设备、管线、通道的设置应便于维修、改造和更换。

2. 按照国家《建筑中水设计规范》 有关规定,车站应设废水回收处理设施。利用中水用于绿化、洗车、消防等,景观用水不宜采用市政供水和自备地下水井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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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给水管道系统应避免出现超压出流现象,卫生洁具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产品。

应结合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有条件地区充分利用太阳能技术和风能、地热等能源,节约资源。

在满足总体交通组织的基础上,一、二级站应充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布置社会停车场、出租车换乘站等设施,以节约用地。

应采用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合理利用场址范围内的已有建、构筑物,并合理采用高性能钢、高性能混凝土等建筑结构材料。 围护结构应有一定实体墙面,不宜大面积采用无保温隔热玻璃幕墙饰面。保温隔热填充材料应采用符合规范,国家认证推广且操作工艺简便的如现场喷涂聚氨酯、屋面保温防水一体化的新型建筑隔热保温材料。

应根据实际需要灵活分割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合理采取其它能够达到节材目的的措施。

对改扩建、局部完善客运站的旧建筑拆除、场地清理和建筑施工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进行分类处置,并应将其中可再利用材料、可再循环材料回收再利用。

绿 化

汽车客运站环境绿化应充分考虑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丰富城市景观中的作用,为旅客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

绿化率应符合城市绿化管理要求。

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不得裸露土壤;站前广场宜种植观赏性植物,站场周边宜种植高大庇萌乔木,形成绿色屏障,站场内宜采用植物隔离,进行人车分流。

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停车净空要求。宜充分利用营运停车场等空间提高绿化率,营运停车场的绿化隔离带宽度≥, 绿化形式应以乔木为主,乔木树干中心距路缘石距离≥,乔木种植间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以不小于为宜。庇荫乔木枝下净空标准: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

绿地应根据需要配备灌溉设施;绿化灌溉应采用喷灌、微喷灌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站场绿地的坡向、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并与城市排水系统结合,防止绿地内积水和水土流失。

汽车客运站室内应在进站大厅、售票厅、候车厅及室内外通道等公共区域摆放适宜的绿色植物、盆栽等,美化室内环境。

汽车客运站屋顶的绿化宜考虑既能丰富城市景观、美化环境,又能起到保温隔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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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设施设备与应急疏散

安全检查设施设备

汽车客运站应按《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及《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要求设置安全例检设施设备。

汽车客运站设施设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年第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年第号等规定的要求。 汽车客运站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足有效的安全、监控、消防设备及器材。

汽车客运站应设置专门的车辆安全例检室,应包括安全例检辅助用房和场地。同时应设置明显的车辆通行指示标志,正确引导清洁营运客车顺畅进入车辆安全例检场地(以下简称例检室)。

1. 应在例检室醒目位置公布安全例检流程图示,安全例检项目、检查方法、技术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2. 例检室面积应满足车辆安全例检的作业要求,例检室地面应坚实、平整,并具备防风、防淋、防晒及良好的采光、照明和通风等条件。例检室应设有供检查客车使用的地沟或举升装置。客车检查地沟或举升装置配置数量可以参照表执行。地沟的长度应当不小于被检车辆最大长度的倍,宽度不小于,深度不小于,并配备安全电压的照明设施。

表 汽车客运站安全例检地沟或安全例检举升装置配置数量表

日检车辆数 序号 项目 检验地沟(≧) 举升装置(≧) (辆) 计量单位 条 台 以上 以下 注: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小于公里的客运班车和往返营运时间不超过小时的营运班车,每日检

查一次;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在公里(含)以上的客运班车和往返营运时间在小时(含)以上的营运班车,每个单程检查一次累计计算日捡车辆数。

3. 例检室应配备保证安全例检工作所需要的检验工具、量具和工具室与安全例检地沟。检验工具和量具主要有:检验锤、便携式照明器具、轮胎气压表、轮胎花纹深度尺,以及套筒扳手、扭力扳手、钢卷尺、钢板尺等。

4. 安检室与安检地沟之间、各条安检地沟之间应设有地下人行不小于㎜通道。 5. 例检室应配置对讲设备。一级站地沟内宜设有固定对讲设备,二、三级站应设有无线对讲设备。

6. 应在汽车进入安检场所前设置减速带。 7. 地沟四周应在地面以上设不小于宽,高安全防挡带,材质为钢筋混凝土或型钢构成。

应设有覆盖安全重点部位视频监控设备,并保持实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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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设有专用安全应急通道,并规范标识。

信息化系统中宜设有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及其它的安全监管信息系统。

汽车客运站应配置相应数量的安全检查设备,一、二级站应在行包托运处及小件快运处配备安检设备和泄爆装置。

1. 汽车客运站主要安全检查设备配置数量如下表所示:。

表 汽车客运站主要安全检查设备配置数量表

项目 单位 站级 一级站 二级站 三级站 安检机(规格≥×) 台 () 手持金属 探测仪 台 () 危险液体 探测仪 台 () 酒精 检测仪 台 () 防爆罐 套 注:括号内数据为宜设置数量。

2. 技术要求:安检机能清晰分辨出物体中的有机物质(如炸药、毒品、塑料等)和无机物质(如金属物等),并用不同的颜色在彩色显示器上显示;传送带负荷应不低于公斤,尺寸应不低于(宽)×(高);单位检查剂量应小于微希沃特,对胶卷安全;泄漏剂量小于微希沃特小时,符合现行发布的国家标准。

综合客运枢纽站及一级站可设置车辆安全例检自动检测设备。

在存在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警示、告知危险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

车辆沿靠近站房周边应设置安全防挡装置,防止汽车冲撞站房。 设备设施检修、施工等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

应急疏散

疏散走道和疏散门,均宜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事故照明灯宜设在墙面或天棚上。

候车厅应设置安全出口,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人。进站口和出站口应具备安全疏散功能。

候车厅安全出口必须直接通向室外,室外通道净宽不得小于。

候车厅安全出口净宽不得小于;太平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严禁设锁,不得设门槛。如设踏步应距门线处起步,如设坡道,坡度不得大于,并应有防滑措施。 候车厅内带有导向栏杆的进站口均不得作为安全出口计算。

楼层设置候车厅时,疏散楼梯不得小于两个,疏散楼梯应直接通向室外,室外通道净宽不得小于。旅客使用的疏散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踏步高度不应大于。 安全出口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及事故照明设施。

候车厅及疏散通道墙面不应采用具有镜面效果的装修饰面及假门。

汽车客运站内进行临时分格时,应采用伸缩带围栏,不得采用影响疏散的固定隔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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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汽车客运站消防安全标志和站房内采用的装修材料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的有关规定。

防 火

汽车客运站防火和疏散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防火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 一、二、三级汽车客运站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汽车客运站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单独划分防火分区。

汽车客运站的停车场和发车位除应设室外消火栓外,还应设置适用于扑灭汽油、柴油、燃气等易燃物质燃烧的消防设施。体积超过的站房应设室内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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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用词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少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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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名录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6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8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9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10 《无障碍设计规范》 11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13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14 《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办法》 15 《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 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7 《交通建筑设计规范》 18 《交通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 19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20 《交通客运图形符号、标志及技术要求》 21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22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23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

24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 25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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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汽车客运站主要设施规模量化方法

车站规模指标包括设计年度平均日旅客发送量、旅客最高聚集人数、发车班次、发车位数等。

设计年度平均日旅客发送量 遵循原则

设计年度平均日旅客发送量是反映车站建设规模和生产能力的重要指标,也是确定各类设施规模和评定站级的主要依据。

确定设计年度平均日旅客发送量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符合规模经济原则,即坚持车站规模收益递增原则,使车站建设规模适度; 2) 满足所在地社会经济长远发展规划和社会需求;

3) 选用适当的预测方法,使预测值与实际情况偏差最小。 预测方法

根据车站服务区域道路旅客运输发展规律,选择适当的预测方法和预测模型进行预测分析。最后采用定量计算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方法,确定设计年度平均日旅客发送量。 定量预测方法,主要有增长率统计法、回归分析法、指数平滑法、弹性系数法和灰色模型等。

定性预测方法:主要有专家调查法、交叉影响法、类比法、比例法等。 综合预测法:

对同一预测对象采用多种预测方法,并对预测结果分别赋予一定的权wi,计算综合预测值的预测方法。

nwiYi ()

式中:YY——综合预测值,即经组合处理后的最终预测值; Yi——第种预测方法获得的预测值;

wi——第种预测方法赋予的权重系数,wi1

预测方法和常用模型可按表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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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预测方法和常用模型

预测方法 数学模型形式 增长率统计法 字母含义 ——统计期年数; ——基年统计值; ——年预测值; ——年统计值 ——预测对象 一元回归 ——预测变量 、——回归系数 回归 分析法 、、…、——不相关的各个预测多元回归 变量; 、、…、——回归系数 一次移动 移动 平均法 ——第次周期的一次移动平均值; ——第周期的二次移动平均值; ——预测对象时间序列数据 二次移动 ——计算移动平均值所取的数据个数 ——第周期的预测值; ——预测模型的截距; ——预测模型的斜率 一次指数平滑 ——预测对象在第年的统计值; ——权系数,一般在~之间,可由经验给出。当历史数据发展平缓时取高值;反之取低值; ——第年的一次平滑值; ,,——第年一次、二 指数 二次指数平滑 平滑法 次、三次平滑值; ——预测模型的截距; ——预测模型的斜率,即每周期 三次指数平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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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 值的变化量 ——未来第年预测值; 弹性系数 其中: ——基年统计值; ——预测期年数; ——统计期增长率; ——分别为类比变量基期和预测期年均增长率() ——表示预测计算值; ()模型: ——为时间序列; 灰色预测 ——灰变量的发展态势反映量; ——灰作用量 旅客最高聚集人数

根据设计年度平均日旅客发送量计算

根据设计年度平均日旅客发送量,旅客最高聚集人数可通过下式计算;

() () 式中: ——旅客最高聚集人数,人;

——设计年度平均日旅客发送量,人次; ——计算百分比,其大小可按表选取。

表 计算百分比的选取

设计年度平均日旅客发送量(人次) ≥ ~ ~ ~ 计算百分比() ~ ~ ~ 根据同期发车数量计算 根据同期发车数量,旅客最高聚集人数可通过下式计算:

()

式中:——设计年度车站一次最大发车数量(即发车位数),辆;

——客车平均定员人数,人辆; ——综合系数,一般取~。

日均发车班次

日均发车班次可按下式计算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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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日均发车班次,班次;

——不均衡系数,一般取;

——过站车载乘率,指过站客车载客量与车站平均日旅客发送量之比; ——客车平均定员,人; ——始发车合理乘载率。

发车位数

发车位数可按下式计算求得:

()

式中:——发车位数,个;

——考虑到达客车和进站客车停靠需增加车位的系数,即增设系数,一般取; ——营业时间内平均每小时发车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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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汽车客运站建筑设施配置表

设施名称 站前广场 营运停车场 场地设施 发车位 发车站台 进站大厅 普通旅客候车厅 候车厅 重点旅客候车厅 母婴候车厅 售票厅 建 筑 设 施 站务用房 行包用房 小件快运处 客运值班室 驾乘休息室 运管办公室 调度室 治安室 广播室 补票室 客运办公室 信息化管理用房 综合服务用房、问询台(室) 服务用房 小件寄存处 医务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售票用房 票据库 办公室 行包托运处、行包提取处、 售票室 一级站 ● ● ● ● ● ● ● ● ● ● ● ● ● 二级站 ● ● ● ● ● ● ● ● ● ● ● ● ● 三级站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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盥洗室、厕所 无障碍通道 残疾人服务设施 饮水处 车辆安全例检室 车辆清洁、清洗台 建 筑 设 施 附属用房 锅炉房 门卫、传达室、出站检查室 司乘公寓 餐厅 商店 车辆维修用房 材料间 配电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①新建汽车客运站的设施必须符合附表中各级车站必备各项。原址改造和局部完善的汽车客运站若受站场条件,其设施设备配置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②“●”——必备;“★”——视情况设置;“━”——不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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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汽车客运站主要场地设施及建筑设施面积(参考值)

场地及站务建筑设施( ) 场地设施 站前广场面积 营运停车场面积 进站大厅面积 候车厅面积 售票厅面积 站房 行包托运处面积 行包提取处面积 综合服务用房面积 候车厅旅客厕所面积 男厕 女厕 一级站 二级站 三级站 根据当地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当地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 备注 a. 改扩建汽车客运站站前广场等场地站务设施的规模,可根据当地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 b. 表中站前广场面积仅包括人行通道、人行集散区域、人行活动区域和绿化区域面积;车行通道、停车区域(出租车辆和社会车辆)、下客区域等区域面积另计。 c. 车站的场地和站房设施面积应依据设计年度日发送量计算,表中的场地及站务设施面积是依据一级站日发量人次,二级站人次的标准来计算。 d. 非典型车站的场地及站务建筑设施面积可根据实际日发量按附注内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重点旅客候车厅 办公用房 辅助设施 车辆安全例检室 车辆清洗台 司乘公寓 其他辅助设施 重点旅客候车室视实际需要设置,但总面积不应超过候车厅面积的。 办公用房面积视机构设置情况和实际需要确定,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人。 其面积视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确定,每个台位最小 其面积视洗车方式和污水处理与回收系统的形式而定,每个台位最小 其面积可按每日点前一、二类班线客车数×来计算。 其他辅助设施视实际需要设置,按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确定其建设规模。 注:①一、二级站的站前广场面积按旅客最高聚集人数每人计算。 ②营运停车场面积×发车位数×客车投影面积,客车投影面积按计算。 ③进站大厅面积 人×设计年度旅客最高聚集人数。 ④候车厅面积人×设计年度旅客最高聚集人数。 ⑤售票厅面积窗口×售票窗口数其他售票窗口面积(自助售票机、团体售票窗口、无障碍售票窗口、退票窗口),售票室面积窗口×售票窗口数;售票窗口数旅客最高聚集人数每窗口每小时售票张数;一般情况下采用人工售票窗口,每小时售票张。 ⑥行包托运处面积托运厅面积受理作业室面积行包库房面积;其中:托运厅面积托运单元×托运单元数;受理作业室面积托运单元×托运单元数;行包库房面积 人×设计年度旅客最高聚集人数 ⑦行包提取处面积行包托运处面积。 ⑧综合服务用房面积 ×设计年度平均日旅客发送量 ⑨候车厅旅客厕所面积:男厕面积人××设计年度最高聚集人数;女厕面积人××设计年度最高聚集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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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汽车客运站站房室内外建筑空间装修材料表(参考)

一、二、三级车站主要空间装修做法 分类 名称 吊顶 金属吊顶、屋顶穿孔板(附吸音纸或无纺布) 金属吊顶、屋顶穿孔板(附吸音纸或无纺布) 内墙面 铝复合板,微晶玻璃、高级大理石、铝单板 铝复合板,微晶玻璃、大理石、铝单板 地面 外墙面 备注 候车厅 高级花岗石 实体部分采用高档石材或等质建材饰面,高级花岗石 非实体部分可采用隔热保温玻璃幕墙等饰面 铺高档防滑地砖 一 级 站 售票厅 柱、墙面考虑吸音隔声;隔热保温;金属格棚宜采用铝合金材质 旅客 卫生间 候车厅 二 级 站 售票厅 旅客 卫生间 候 车 厅 售票厅 旅客 卫生间 方形扣板、条形扣板(防潮石材到顶 耐腐蚀材料) 金属格棚 中档大理石、花岗石 大门为优质高档门,或无门但有屏蔽通道 柱、墙面考虑吸音隔声;隔热保温;金属格棚宜采用不锈钢材质 大门为中档门,或无门但有屏蔽通道 柱、墙面考虑吸音隔声;隔热保温;金属格棚宜采用不锈钢材质 大门为中档门,或无门但有屏蔽通道 中档花岗石 金属格棚 方形扣板、条形扣板(防潮耐腐蚀材料) 石膏板、矿棉板 石膏板、矿棉板 乳胶漆或吊顶 主要旅客出入中档大理石、口的柱子、外中档花岗石 花岗石 墙面应用高档石材或等质建铺高档防滑材饰面 高档面砖到顶 地面砖 中档墙砖、乳胶漆 中档墙砖、乳胶漆 抛光防滑地砖 抛光防滑地砖 可采用高档面砖或等质建材饰面 三 级 站 铺防腐防滑中档面砖到顶 地面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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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汽车客运站各类标志设置要求

位置标志

进站口位置标志 示例:

出站口位置标志 示例:

售票处位置标志 示例:

退票处位置标志 示例:

检票口位置标志 示例:

候车厅位置标志 示例:

服务台位置标志 示例:

问讯处位置标志 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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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包安检处位置标志 示例:

小件寄存处位置标志 示例:

行包托运处位置标志 示例:

行包提取处位置标志 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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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向标志

1. 导向标志是向乘客提供汽车客运站系统内各设施的方向指示。导向标志设计应具有连续性,在汽车客运站内旅客流线上所有需要做出方向选择的位置,如长通道、交叉点、拐弯处等,均应设置导向标志。

2. 导向标志示例

医务室导向标志 示例:

卫生间导向标志 示例:

出租车站导向标志 示例:

公共汽车站导向标志 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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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中心导向标志 示例:

无障碍设施导向标志 示例:

自动扶梯导向标志 示例:

劝阻标志

1. 劝阻标志用于汽车客运站中旅客的某种行为。劝阻标志通常设置在车站内公共场所的入口或相关设施处。

2. 汽车客运站中常用的劝阻标志主要有:请勿吸烟、请勿通过、请勿乱扔杂物、请勿携带宠物、非饮用水等。

3. 劝阻标志的尺寸宜设置为毫米毫米。 4. 站房内应设置醒目的禁烟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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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勿吸烟标志示例

5. 劝阻标志示例

请勿通过标志 示例:

请勿乱扔杂物标志 示例:

非饮用水标志 示例:

请勿翻越标志 示例:

请勿携带宠物标志 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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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标志

1.禁止标志用于禁止相应的行为。应设置在禁止标志所禁止的行为容易发生的地点。

2.禁止标志示例 1) 禁止携带危险品标志

2) 以下标志的尺寸宜设置为毫米毫米。

禁止吸烟标志 示例:

禁止入内标志 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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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携带宠物标志 示例:

请勿坐卧停留标志 示例:

禁止触摸标志 示例:

请勿乱扔废弃物标志 示例:

禁止饮食标志 示例:

3) 以下标志的尺寸宜设置为毫米毫米。

禁止跳下标志 示例:

禁止攀登标志 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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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入洞标志 示例:

禁止摆卖标志 示例:

安全警告标志

1. 以下标志的尺寸宜设置为毫米毫米。

当心滑跌标志 示例:

当心绊倒标志 示例:

小心碰头标志 示例:

当心夹手标志 示例:

2. 以下标志的尺寸宜设置为毫米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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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触电标志 示例:

注意安全标志 示例:

消防安全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应符合、、、的要求。

公益标志: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公益性标志,宣传文明风尚。 无障碍标志:应在无障碍设施的位置设置国际通用的无障碍标志。

汽车客运站站名宜设置在站房顶部等醒目位置,应在站名前设交通统一标识,且采用中英文对照形式。示例如下:

平面布置图:应设在购票厅及候车厅入口区域。

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班次时刻表、里程票价表、行包价目表、旅客须知、禁运限运物品宣传图、公告牌等。

国标中已规范汽车客运站常用标志及中英文双语标注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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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国标中已规范汽车客运站常用标志及中英文双语标注 序号 图形符号 汉 语 英 语 出租车 租赁车 公共汽车 火车 地铁 停车场 自行车停放处 加油站 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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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口 出口 紧急出口 楼梯 上楼楼梯 下楼楼梯 自动扶梯 电梯 ; 残疾人设施 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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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卫生间 男更衣 ' 女更衣 ' 饮用水 踏板放水 废物箱 商场;商店 医疗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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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候室 安全保卫 票务服务 问讯 失物招领 走失儿童认领 行李寄存 行李手推车 邮政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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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西餐 中餐 快餐 酒吧 咖啡和茶 书报 保持安静 允许吸烟 禁止吸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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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通过 紧急呼救电话 紧急呼救设施 火情警报设施 灭火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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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汽车客运站设施设备配置表

设施名称 售票设备 购票检票 候车休息 行包安检 基本设备 给排水设备 照明设备 消防设备 候车厅售票厅空调设备 安全例检设施设备 清洁清洗设备 行包托运设施 小件货物运输设施 问询台(室) 小件寄存处 邮电间 商业服务设施 母婴候车厅 医务室 旅客服务设施 无障碍通道 残疾人服务设施 行包搬运设施 时钟 饮水处 果皮箱 针线包 公用电源 公用电话 公共信息标志系统 公共信息标志班次时刻表 里程票价表 行包价目表 旅客须知 收费许可标志 禁运限运物品宣传图 平面布置图 位置标志 手推车 便民小车 售票窗口 检票口 候车室座椅 安检机 卫生洁具 一级站 ● ● ● ● ● Ⅰ级 ● ● Ⅰ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级站 ● ● ● ● ● Ⅰ级 ● ● Ⅱ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级站 ● ● ● ● ● Ⅱ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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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 导向标志 劝阻标志 禁止标志 安全警告标志 消防安全标志 公益标志 无障碍标志 公告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①候车室座椅数量≧×旅客最高聚集人数;座椅类别:综合枢纽站为带皮套座垫的高档不锈钢座椅,其它车站为高档不锈钢座椅。 ②卫生洁具:Ⅰ级高档洁具,自动冲洗设备;Ⅱ级普通洁具。 ③候车厅售票厅空调设备:Ⅰ级空调;Ⅱ级普通空调。 ④“●”为必备,数量和类别视车站生产能力和作业量的大小确定;“★”视具体情况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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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汽车客运站信息化系统配置表

信息化系统 智能化中心管理平台 售票子系统 站务管理系统 检票子系统 车辆运行子系统 票务结算子系统 联网售票系统 公共广播子系统 广播通讯系统 对讲子系统 电话问询系统 柜台服务系统 触摸屏查询系统 显示系统 多媒体电视发布系统 显示系统 安全防范系统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门禁系统 一级站 ● Ⅰ级 Ⅰ级 ● ● ● ● ● ● ● ● Ⅰ级 ● ● ● ● ● 二级站 ● Ⅰ级 Ⅱ级 ● ● ● ● ● ● ● ● Ⅱ级 ● ★ ● ★ ★ 三级站 ● Ⅱ级 Ⅱ级 ● ● ● ● ● ● ● ━ ● Ⅲ级 ● ━ ● ★ ━ 小件快运系统 残卫求助系统 停车场收费系统 注:①售票子系统:Ⅰ级具有站内窗口售票、自助售票功能,留有联网售票、网上售票、站外售票接口;Ⅱ级具有站内窗口售票功能,并留有联网售票接口。 ②检票子系统:Ⅰ级具有手持检票和自助检票功能;Ⅱ级具有手持检票功能。 ③公共广播子系统:即数字广播系统。 ④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即数字网络监控系统。 ⑤显示系统:Ⅰ级包含服务器、候车厅全彩大屏、售票厅双基色大屏、检票口条屏、咨询处条屏、卡位屏;Ⅱ级包含服务器、售票厅双基色大屏、检票口条屏、卡位屏,Ⅲ级包含售票厅双基色大屏、检票口条屏。 ⑥“●”为必备,数量和类别视车站生产能力和作业量的大小确定;“★”视具体情况设置;“━”为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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