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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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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工作原则

1、合法原则。矛盾纠纷调解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公正原则。矛盾纠纷调解应当分清责任,实事求是地提出调解意见,不得偏袒一方。

3、公开原则。矛盾纠纷调解应当公开进行,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双方当事人都要求不公开的除外。

4、自愿原则。矛盾纠纷调解应当在当事人双方都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达成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5、及时原则。矛盾纠纷调解应当及时进行,使当事人尽快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矛盾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当在法定的办案期限内及时依法处罚,不得久拖不决。

6、教育原则。矛盾纠纷调解应当通过查清事实,讲明道理,指出当事人的错误和违法之处,教育当事人自觉守法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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