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
申请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收入状况 姓  名            关  系 本人 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元/月)       其它收入前12个月平均(元/月)        工作单位或务工、 务农、经商等情况       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前12个月人均收入(元/月)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 申请人现住址 申请法律援助 经济困难标准   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真实无误。           申请人或法定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社区证明意见,证明申请人的经济状况(未在本地入户的新居民,此项不填):                                (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居住地新居民事务所证明意见,证明申请人的经济状况: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中“元”,其计价单位为人民币;
2、本表中的前12个月是指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
3、申请事项的对方当事人是与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仅需填报个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