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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筹备金)催缴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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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筹备金)催缴通知书

年第号

经对你单位年月曰至年月日期间缴纳工会经费(筹备金)情况初步核实,确认你单位存在

(少缴、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缴纳)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规范建会筹备金收缴管理的通知》(厅字〔2023〕20号)以及《天津市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你单位进行催缴。

请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到本单位工会所属的上级区、局、集团公司工会财务部门,对欠缴的工会经费(筹备金)及滞纳金办理核定手续。核定后,到税务登记所在地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逾期未缴或者少缴工会经费的缴费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及时补缴,并按照欠缴金额日5%。缴纳滞纳金。

’”对毛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缴纳工会经费的缴费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缴费单位所在地基层人民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工会(盖章)

年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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