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  导  听  课  评  价  表
开课单位:         课程名称:           □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授课教师:                     年龄层次:□老     □中    □青
授课班级:                     授课时间:            地点:          听课后的分项评价:请在下列各项表述之后给出相应的分值(用黑色笔在所给分值处挑“✓”。   评  价  项  目 A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B C D 4 4 4 4 4 4 4 4 4 4 E 2 2 2 2 2 2 2 2 2 2 01 讲课有热情,精神饱满 02 讲课有感染力,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03 对问题的阐述深入浅出,有启发性 04 对问题的阐述简练准确,重点突出,思路清晰 05 对课程内容娴熟,运用自如 06 讲述内容充实,信息量大 07 教学内容能反映或联系学科发展的新思想、新概念、新成果 8 6 8 6 8 6 8 6 8 6 8 6 8 6 8 6 8 6 8 6   08 能给予学生思考、联想、创新的启迪 09 能调动学生情绪,课堂气氛活跃 10 能有效地利用各种教学媒体 总评成绩 督导听课后总体评价(分为A、B、C、D、E) 对课堂内容或其它方面的具体意见或建议:             督导(签字):                                      年    月    日
注:1、年龄≥50为“老年”;36≤年龄≤49为中年;年龄≤35为青年;
2、总分≥90为“A”;80≤总分≤为B;70≤总分≤79为C;60≤总分≤69为D;总分≤59为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