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博兴县正大新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省博兴县正大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上级和公司安全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现,特签订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如下:
1.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和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接受本单位、部门、基层各级主要负责人的生产指挥和领导。
2.公司员工应熟悉本单位、部门、基层工作流程,通晓事故防范事项,熟知本岗位危险源辨识,保证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3.公司员工保证不擅自进入危险地带,坚持做到上岗前不饮酒,不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区域内吸烟。
4.公司员工在上岗期间要正确佩戴劳保齐全,精神饱满,坚决不带情绪上岗,不带病上岗,特殊要求岗位不带手机上岗。
5.公司员工每次在各种作业(操作)之前,必须坚持做到“手指口述”、“唱票、复诵票制度”及“一看、二准、三操作”的原则。
6.公司员工要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敢于抵制各种违章指挥。
正 大(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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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员工要认真参加班前全,在生产中坚持做到自保、互保、联保,严格执行交制度。
8.公司员工要服从上级和领导的安排,积极配合单位、部门、基层的各种安全检查和指导,按照“分层管理、分级排查、层层落实”原则承担本岗位的隐患整改责任。
9.公司员工要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按照岗位标准和要求进行生产作业(操作),执行班组安全制度,及时反映和处理安全隐患,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10.公司员工应积极与单位负责人签定安全责任书,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当班生产,当“安全和效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11.公司员工应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应急演练,熟悉并掌握各类应急救援预案。
12. 公司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第一时间通知上一级领导,积极组织事故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分析,严禁对事故隐瞒不报和漏报。
13.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厂安全主管部门留存一份。
14.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单位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2014年1月1日                 2014年1 月1日
正 大(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