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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电站工程总结报告

来源:九壹网


滁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竣 工 报 告

项目名称:来安县11个贫困村光伏发电设备采购项目

建设单位:来安县民政局

施工单位:安徽天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至:来安县民政局

截止目前,我司对本单位承揽的来安县11个贫困村,每个村59.95kw光伏发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施工完毕,现做出项目竣工总结报告。

施工单位:安徽天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结论总结

1、 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工程质量的要求,符合光伏工程安装标准的要求。 2、 工程质量按法定程序进行检查,支架分项、设备安装分项、电气安装分项等分项工程经检测施工质量合格,符合规范、规程、标准要求。 3、 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质量问题,达到设计、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质量核定优良。 4、 电站调试运行,系统稳定、运行安全可靠,各种保护措施适时有效,发电量和转换效率符合规定要求。

(一) 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天长市张铺镇平安社区200kw属性 光伏发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新建 目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竣工条件具备情况 安徽省来安县 来安县民政局 建筑面积 承包形式 约为6600㎡ 承建 2016.06.29 安徽科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开工日期 司 安徽天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完工日期 司 项目内容 2016.08.28 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特申请竣工验收。 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情况 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情况 工程款支付情况 工程质量自评情况 责令整改问题的执行情况 已付至60% 其他情况 施工单位代表(签章):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签章): (二)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情况

1、 该工程合同约定内容为来安县11个贫困村659450W光伏发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施工单位按设计、投标文件及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优质的完成了任务。 2、 按施工内容及时交工,无较大设计变更情况。 3、 该工程在竣工期间内并无甩项工程。 (三)采用的技术质量标准,企业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自检自评和被认定质量情况

1、 采用行业标准、设计、施工规范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光伏工程施工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2、 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已经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工程师、等部门抽检并认定质量合格。 (四)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证明文件

主要光伏材料和配件及设备均有出厂合格证,并经监理单位、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 a) 隐蔽工程和使用功能自检验收情况

1、本工程凡属规定的工程隐蔽验收部位,均有验收隐蔽记录,隐蔽前、验收中无争议,并经管理、监理单位认定合格。 b) 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及监理单位责令整改情况 无质量整改情况。

(五)竣工档案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编制情况

工程的竣工归档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及时、完整、齐全,按照和参照相关规范规程编制合格。 (六)企业自我认定组件支架的安全可靠度,系统集成使用功能完善良好运行程度

本光伏电站的组件安装有三种1、支架与地面采用商混预制带垫层水泥基座埋土回填以固定。支架组件支架安装采用镀锌C型钢材现场组装,设计计算严谨合理,施工过程规范科学,整体结构安全可靠。电站系统主设备组件采用 中电电气的产品,逆变器设备采用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产品,电线电缆等主辅材全部选用品牌产品。系统安装完毕后一次性调试运行成功,经过试运行,系统稳定,功能完善,各项数据及技术指标全部达到了设计要求,整体运行安全可靠。

汇报单位:安徽天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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