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 租 码 头 合 同
甲方:
乙方:
在改革开放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搞活双方的经济收入,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签订租地合同供双方遵守:
1、 甲方位于 的一块地面积为 亩(该地块由甲乙双方核
实地点为准)租给乙方作为 放场地及船装卸货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期为 年
2、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正( ),采用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于每月
日交付下月租金。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后三天内支付第一个月租金人民币元 元正( 正)和三个月按金人民币 元正( 元正),共人民币 元( 正)。按金在合约期满最后一个月扣减水电费后给予退还。甲方提供所收取租金和按金的收据,不开具。
3、 甲方一次性负责乙方场地平整,道路畅通及生活用水用电。
4、 乙方必须按时缴纳季度租金和每月水电费,否则视为违约处理,地上建筑物
等一切归甲方所有,并收回该土地。
5、 在租凭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涨地租或收回该地(征用除外),否则
视为违约,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赔偿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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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租凭期间内,如征用该地,除土地赔偿归甲方外,场地建筑物和搬迁费
赔偿归乙方所有。
7、 租该地。
租凭期满后,如该地没有征收,在双方协商租金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续
8、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9、 未尽事宜,协商补充合同,因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二0 年 月 日 日期:二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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