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现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按月进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公司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 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生产法律法规。
二、 认真执行电焊工、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焊前,焊机外壳接地应良好,设单独开关,电缆线路无破损漏电,焊钳与焊把线绝缘良好,易燃易爆物品应清离施焊现场10米以外,并办理动火申请审批手续。
三、 操作时应配戴防护面罩、绝缘手套,如在潮湿地点,应采取木板或胶板绝缘措施。
四、 多台焊机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设置隔光板。
五、 如遇雷雨时,应立即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六、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工作完毕时,应切断电源。
七、 气焊时,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球式浮筒必须设有防爆球。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有可靠的接地,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八、 乙炔发生器的零件,管路接头不得用紫铜制作。
九、 加电石时周围不得有明火。氧气瓶应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防止暴晒。乙炔发生器不
得放置在电线下面。
十、 点火时焊口应避开有人的方向,燃烧的焊不得随便乱放,并且严禁在带压带电的管件、线路上焊割。
十一、 工作完毕将氧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乙炔浮桶提出时,头部应避开浮桶上升方向,拔出后应卧放,严禁扣放在地上,焊割完毕应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
十二、 对本工种操作中违章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任。
十三、 此责任合同书一式二份,工程项目部、责任人分别各执一份。
工程项目部 责任人签字:
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签字:
二0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