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考考试科⽬
统考科⽬:语⽂、数学、外语3门,不分⽂理。选择性考试科⽬: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物6门。考⽣⾸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物4门科⽬中选择2门。
成绩构成及计分⽅式
⾼考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总分由统⼀⾼考的语⽂、数学、外语科⽬成绩和学业⽔平考试3门选择性考试科⽬成绩组成。语⽂、数学、外语3门科⽬以每门150分原始分计⼊总分,其中外语科⽬含听⼒考试30分。
选择性考试科⽬每门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科⽬以原始分计⼊总分,其余科⽬以等级分计⼊总分。普通⾼中学业⽔平合格性考试科⽬
考⽣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其所选科⽬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对于选择性考试科⽬所对应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考时不得参加相应科⽬考试,可参加志愿填报及投档。综合素质评价
⾼中学⽣综合素质评价是学⽣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围绕思想品德、学业⽔平、⾝⼼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我认识与⽣涯规划等六个⽅⾯进⾏写实记录,建⽴个⼈档案。个⼈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将以统⼀格式提供给⾼校,具体使⽤办法由各院校在招⽣章程中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