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洋河金湾12#楼工程
自  评  报  告   (主体分部)           编制单位:通山县建筑公司       编制人:
编制日期:2012年6月1日
由我公司承建的通山县洋河金湾12#楼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及施工合同完成主体结构工程,现将质量状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地处欧罗文厂区,2011年11月12日开工,2012年5月23日斜屋面封顶。为十一层框架剪力墙结构。主体混凝土主要有C35、C30、C25,钢筋用HPB235、HRB335及CRB550三种。填充墙体:±0.00以上墙体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M5混合砂浆。本工程抗震设防裂度为六度,抗震等级为四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采用卷材防水。建筑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通山县欧罗文实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湖北恒创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通山县建筑公司 勘察单位:咸宁市勘察建筑设计院 监理单位:湖北永盛监理有限公司 质监单位:通山县质量监督站 三、工程质量评估依据:
1、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及《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2、依法订立的施工合同。
3、工程设计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 4、其它与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相关批文。
四、主要采取的施工方法: 1、现浇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
2、梁板柱、楼梯均采用红木板及竹胶板为模板. 3、内架采用钢管搭设满堂脚手架.
五、质量受控状态:
1、我施工单位在现场配备了以现场项目经理部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施工任务,管理人员配备齐全,资格符合要求,施工人员各专业人员岗位证书齐全符合要求,劳务人员数量满足施工工期要求。
2、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情况:
(1)、在施工过程中,在原材料方面严格按相关规范标准执行,进场前提供出厂合格证或材质证明书,进场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现场随机见证取样,送检合格后才使用于工程相应部位。
(2)、测量放线要求施工方报测量放线成果图,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复核,符合要求后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工序质量方面,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规范执行,对模板安装拆除,钢筋加工、安装,砼配比施工,现浇外观尺寸等工序上道工序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一律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六、质量控制方件的相关情况:
工程中所用各种原材料:钢筋、水泥、砂子、砖等均按规范规定进行了送检,试验合格后用于工程。根据设计要求,委托通山县质量检测站进行了砂浆的试配;砂浆、砼试块按规范进行了见证留置和试压送样,试压结果合格。
本工程主体质量控制资料整理齐全、真实,记录完整,符合国家规范及市站有关资料的编制、填写等具体规定。
七、分部工程质量评估
1、施工单位对分项工程自检自评: A、各分项工程验收情况:
1) 钢筋工程,检验批数29批,结果合格; 2) 模板工程,检验批数29批,结果合格; 3) 混凝土工程,检验批数29批,结果合格; 4) 现浇结构工程,检验批数29批,结果合格; B、质保资料    隐蔽记录 :31份
钢筋出厂合格证15份,检测报告15份;    钢筋接头检测报告45份;
混凝土C35   8组,检测报告合格,评定合格;     混凝土C30   15组,检测报告合格,评定合格;
九、总体评价:
经我公司组织自检自评,该工程主体分部达到合格标准。现我公司申请验收。
通山县建筑公司
2012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