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体保温材料买卖合同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生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JZ-C(无机活性)墙体保温浆料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保温材料名称、规格、单价、数量、总价
1、保温材料名称:JZ-C(无机活性)墙体保温浆料; 2、规  格:保温材料每立方米20袋,每袋0.05立方米;
3、单  价:乙方以每立方米       元的价格供给甲方(含运输费);   4、数  量:       m3;    5、总货款:       万元;
6、数量和总价暂定,最终按照实际发生量结算。 二、产品应用工程名称及供货方式
1、保温材料供应工程名称为:                                                 2、本合同保温材料供应工程地址为:                                            3、供货时间:甲方提前   七   天通知乙方,乙方负责保质保量地将货物送到甲方的项目工地(不可抗力除外)。
4、供货方式:乙方根据甲方负责人确认的供货通知单送货(以书面供货数量为准)。      5、保温材料到现场由甲方承担卸货。 三、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1、保温材料运到工地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验收确认,如对产品有异议,须在七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处理方法,逾期不提出,视为认可。 2、乙方随车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出厂合格证和产品出厂检测报告。供货如不符合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更换。
3、乙方安排技术指导人员负责项目前期施工技术指导,费用(生活、住宿、工资)由乙方承担。
4、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提供的施工技术交底文件、规范进行施工,未能按照技术交底文件、规范进行施工,造成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5、甲方不得在该项目中混用乙方生产的JZ-C(无机活性)墙体保温浆料以外的任何
材料,否则,乙方对本项目不再负责任何质量方面的问题,同时乙方还要追究甲方责任。 6、甲方对原材料质量负责,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1.合同签定日付定金3000元。               2.按每次批量打款发货。
3.                                                             五、乙方提供的银行付款账号是唯一的。甲方必须通过乙方合同中提供的账号进行结算,不得以现金的方式结算;乙方概不认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乙方的名义转汇、借款等行为,如发生此类行为,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六、如甲方未完成合同定单数额,乙方概不退还甲方定金。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且由此造成延误工期进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无任何责任。
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双方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善后适宜。 八、其他约定
1、乙方所供JZ-C(无机活性)墙体保温浆料为乙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已获得国家专利)和注册商标“天意”牌、“JZ-C”,在国内没有任何合作生产企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乙方分公司或合作单位为名义冒充生产和使用乙方产品;
2、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产品的专利权和商标权,不得嫁接乙方名义使用任何假冒仿造产品。如有发现制售乙方产品必须坚决拒绝并予以制止,否则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相关争议,应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仲裁机构或提交乙方企业注册所在地晋城市人民依法解决。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货款付清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账号:                              账号:  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日期:                             日期: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高平市芳芳装饰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