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为加强对罐区的安全管理,使包括签约商、访客在内的罐区所有人员了解罐区并以此规范人员行为,使得罐区的运作顺畅,特制定此制度。
二、 范围:公司所辖区域。 三、 职责:
1、公司所有员工及外来签约商、访客都有责任遵守罐区的规定和要求。
2、部门经理或主管部门都有责任确保部门员工理解并遵守此规定,并有责任对违反者进行教育和纠正。
3、公司所有员工有责任确保访客、签约商能够理解并遵守此规定。
四、 罐区的一般方针和规定: 1、个人行为规范:
1.1 所有员工必须保持安全的行为方式,并以保护个人生命和公司财产为己任。严禁进行以下活动:
玩闹和打斗、盗窃、喝酒、赌博、工作时间睡觉、吸烟、使用手机、无证驾驶任何车辆。
1.2 任何上述行为(不限于此)将受到纪律处罚。 2、明火:
严禁使用明火,必须进行明火作业时,要申请明火安全作业许可证, 经安全环保部审批、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业。
3、作业证:
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设备检修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施工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管理,严格许可制度,严格审批登记。 4、交通控制:
4.1、 所有的机动车辆必须取得合法的资质证件。
4.2、 所有的机动车司机必须有交警部门颁发的有效驾驶执照,方可驾驶车辆。
4.3、 排除紧急情况,所有车辆在罐区最高时速限制在20公里/小时。
4.4、进入装(卸)车台后,应将车钥匙拔下放在钥匙箱内。 5、保安控制:
所有入罐区的人员都应遵守规定,包括允许保安人员在任何时候检查个人随身物品,车辆等。 6、操作控制:
6.1、 所有作业人员进行操作作业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程序进行操作。
6.2、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不定期的检查、抽查操作人员的操作情况。
7、签约商管理:
7.1、 所有签约商在进入罐区作业前,必须接受安全环保部的安全环保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办理《工作证》或《临时工作证》后,方可进入罐区作业。
7.2、 所有施工作业,必须在工作准证得到完全批准后,方可进行。 7.3、 确保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处于安全状态,确保签约商人员穿戴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
7.4、 不定期检查签约商的工作运行情况,确保其安全工作,并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和工作程序。
7.5、 签约商必须立即、如实向公司报告所有伤害、事件、和产品泄漏事故。
8、个体防护用品:
8.1、 进入罐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防护镜等必须的防护用品。
8.2、 所有员工、签约商进入罐区必须穿安全鞋,如果访客参观对脚部有潜在危险的区域,则必须穿安全鞋。
9、紧急反应:
9.1、 所有人必须熟悉工作场所的潜在危险,紧急设备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紧急撤离路线和紧急集合地点、紧急标识和应急报警按钮的位置;
10、一般安全规范:
10.1、请勿重装和跑动。在紧急情况下,必须依照紧急应急程序,迅速有序的进行撤离,以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10.2、无论事件大小,必须迅速准确的向上级汇报。
10.3、在有暴露的机械转动或移动的工作场所,必须去除项链、戒指或领带,以免发生事故,过肩长发必须包扎好,以防发生卷入机械的事故。
10.4、有产品泄漏时,立即清理。 10.5、保持现场清洁有序。
10.6、进入罐区必须关闭手机或将手机留于门卫处。 10.7、进入罐区禁止拍照。 五、 纠正措施和处罚:
1、公司对不安全的或不良行为,将采取纠正措施,避免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发生。
2、公司对任意破坏安全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违纪者进行处罚,处罚可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辞退,造成严重后果者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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