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管理作业指引 编号: 版号:A/2 页码:第 1 页 共 4 页 设计变更管理作业指引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修订记录 日 期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设计变更管理作业指引 编号: 版号:A/2 页码:第 2 页 共 4 页 1 目的 对设计变更的内容、方案、技术性、经济性、风险等方面进行管理,规范所有设计变更发起审批及执行验证的过程。 2 术语和定义 2.1 设计变更:凡涉及到施工图纸内容变化(不包括承包商深化设计内容)或产品技术要求的变化,都称为“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对原设计的错漏及欠合理、欠经济的地方、工程施工过程提出的及销售环节顾客提出或公司管理层提出的变更要求,对设计进行修改完善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出变更图纸和对设计变更的签字、盖章。 2.2 重大变更是指以下几种情形: 2.2.1 需向主管部门报批的设计变更。 2.2.2 户型结构调整、建筑外立面整体变化的设计变更。 2.2.3 预售许可证取得后涉及销售承诺的交楼标准和法律责任的变更(原则上不予变更)。 2.3 一般变更:指除了重大变更之外的设计变更。 2.4 紧急变更:现场必须立即执行,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的变更或签证的变更为紧急变更,紧急类变更必须在开工当天补办变更申请。 3 适用范围 适用于城市公司所开发项目的设计变更及变更造价审核管理。 4 关键活动描述 4.1 变更原则 4.1.1 设计变更必须遵循“先论证、再预算、后施工”的原则。 4.2 设计变更的提出 4.2.1 设计单位在提交施工图后,因设计内容自身的错、漏、碰、缺等原因,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提出的建筑、结构、水、电、景观、装修等专业的修改要求。由设计部代为填写【设计变更审批单】。 4.2.2 城市公司管理层及各部门为改进设计、降低成本、缩短工期、提升品质而提出的设计变更,由提出人员或委托人填写【设计变更审批单】。 4.2.3 因市场因素提出要求而引起的设计变更,由城市公司营销部填写【设计变更审批单】。 4.2.4 因商户提出要求而引起的设计变更,由城市公司商业运营部门(招商组)填写【设计变更审批单】。 4.2.5 项目部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进行变更的,由城市公司项目部负责填写【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管理作业指引 编号: 版号:A/2 页码:第 3 页 共 4 页 审批单】。 4.3 设计变更的受理 4.3.1 设计变更统一由城市公司设计部受理。 4.4 设计变更的论证与审批 4.4.1 城市公司设计部收到设计变更申请后,形成基本可行性分析及合理建议方案,报设计部负责人审核,并及时组织城市公司相关部门召开设计变更论证会进行评审: 1) 项目部应对设计变更涉及施工现场当时的进度情况描述清楚,确认有无返工量,对工期有无影响等,并对方案的可行性和对进度的影响提出明确意见。对严重影响工期的可予以否决;认为可行的,签署进度评审意见。 2) 设计部对涉及到产品方案设计或产品标准化的重大变更提出明确的意见。 3) 营销部对是否影响销售承诺进行判断,若影响销售承诺,则先提交综合办公室法务人员就法律风险进行审核,再提交设计部审核,然后由设计分管领导根据审核意见做出是否变更或是否调整变更的判断,报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批。营销部在确认设计变更后,应及时根据销售合同将变更告知客户或向客户进行公示,做出必要的沟通解释。 4) 成本管理部应明确设计变更相关工程量的核减及与原图纸作法进行比较,并对由此产生的造价成本增减予以确认。评审认为不合理、不必要的,或设计变更会导致大幅度增加造价的,可予以否决建议;认为可行的,签署造价评审意见。影响合同造价的设计变更,由成本管理部会同项目部检查施工现场,并作情况记录。 5) 成本管理部应对设计变更所涉及材料、设备的价格或供给情况的变化描述清楚,并提出明确意见。 6) 开发部须对是否影响项目规划指标和报批报建进行明确判断。 7) 商业运营部门负责对是否影响项目后期营运进行判断。 8) 其他部门根据需要参与。 9) 必要时可组织设计单位参与论证。 4.4.2 论证完成后,由城市公司设计部负责编制分析报告,作为【设计变更审批单】的附件,按【权责手册】完成审核/审批/备案。 4.4.3 审批通过后,由设计部联系设计单位出图。 4.4.4 设计变更的审批时限 1) 一般设计变更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重大设计变更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2) 紧急类变更:特殊情况时,项目部应及时联系设计部,由设计部在征得设计单位、项目分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由设计单位出图或设计部出图交设计单位盖章确认后,即可转发项目部指示施工单位现场实施,指示无论是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均应及时形成 设计变更管理作业指引 编号: 版号:A/2 页码:第 4 页 共 4 页 书面文字记录并归档备查,并须在两天内补办正式变更手续。 4.5 设计变更的发放和执行 4.5.1 经审批后,设计部整理设计变更信息向设计单位进行变更交底,要求出正式变更图纸。设计单位根据变更要求出正式图纸或变更单,发给设计部,由设计部发给相关提出部门备案。 1) 涉及报批报建手续的,项目发展部办理重新报批。 2) 涉及营销承诺变更的,营销部须及时将变更结果及效果等内容告知客户或向客户进行公示。 3) 涉及材料、设备选样变更的,成本管理部组织供应商重新送样。 4.5.2 审批通过后,设计部应将审批后的【设计变更审批单】传递给项目部,由项目部总经理正式签发,该指令一式五份,分别由项目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成本管理部、设计部保存。 4.5.3 设计部负责落实变更的执行情况。施工完成后,项目部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成本管理部、设计部,共同对变更的实施情况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在【现场签证确认单】中的完成情况反馈栏签字确认。 4.6 设计变更造价的申报及审核 4.6.1 审批并执行完毕的【设计变更审批单】中增减成本部分可视为补充预算的一部分,作为结算的依据。 4.6.2 变更指令发出后14天内(从项目部发出变更指令起计),施工单位或供应单位须提交【工程/设计变更预算明细表】及【综合单价/材料设备价格确认单】(如有),报成本管理部审核。 4.6.3 设计部负责对每月所发设计变更进行汇总,并填写【设计变更汇总表】,对变更情况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管理改善建议。并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已发生变更的汇总记录交由成本管理部核对。并将涉及客户风险、报建风险的变更的汇总信息分别发送给商业运营部门、营销部及开发部备案。 4.6.4 未实施或无法实施的设计变更,相应的变更文件由受理部门收回,标明作废并通知提出部门及相关部门。 5 支持性文件 5.1 无 6 记录和表单 6.1 【设计变更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