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斗修理技术协议
甲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胜利炼油厂 乙方:山东万力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对北沥青门式起重机抓斗、及其附件进行大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技术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修理的主要设备和数量: 北沥青门式起重机抓斗1台。 二、修理范围:
修理范围包括甲方抓斗1台及其附件的大修。 三、修理内容:
1、抓斗钢结构部分的加固、调整、补焊;
2、抓斗机械部分各轴、上下承梁、主筋板、支撑臂、斗体、各轴套、滑轮、滑轮轴承、靠绳轮、腿销及水平及侧刃口的检查、修理、更换。
四、修理配件材料: 所有配件乙方提供。 五、修理验收执行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执行«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98、«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GB5905-86,更换的所有配件质量要求按国家JT/T5031-92抓斗制造标准执行,焊接符合JB92-8-67«焊凝缝射线探
伤»标准,保证抓斗经修理后能正常运转。 六、质量保证:
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乙方所提供配件损坏由乙方免费维修和更换。 七、其它:
1、本协议有效期1年,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适宜经由甲乙双方具体协商解决。
甲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万力起重机械
齐鲁分公司:(胜利炼油厂)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