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课堂教学安全责任书
我校各位任课教师,在努力搞好教学“六认真”和教学科研的同时,必须大力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任课教师负责本堂课全班学生的安全工作。
二、任课教师上课前应认真清点学生人数,对缺席迟到学生应查询原因,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三、任课教师在上课期间应禁止学生擅自离开课堂(包括实验室、微机室、语音室及体育场地等)。学生上课时擅自早退的,要追究本节课任课教师的责任。
四、任课教师在上课时要严格管理学生,学生一切活动行为应在教师视线之内,发现不安全行为,要立即制止,严禁学生携带有害安全的物品和器具,消除不安全隐患。
五、任课教师应维护课堂不受侵扰。上课期间,谢绝外客来访。如无学校指令,禁止他人从课堂带走学生。
六、教学期间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课堂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任课教师应做到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教室,不拖堂延时。如因个人原因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由教师本人负全部责任。
八、各任课教师在上课前和下课时都应对学生进行简单的安全教育,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制止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九、科任教师有责任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各科不安全隐患,若因未及时汇报而造成经济或法律事故的,该科教师须负相应经济或法律责任。
责任时效为: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
责任人签名: 年级主任签名:
主管校长签名:
灵宝市实验小学
201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