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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技术法规的特征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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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技术法规的特征范文1

关键词:生态城市;我国的生态城市;

中图分类号:J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09)30-0096-01

一、生态城市的含义

20世纪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计划中,首次提出生态城市这一崭新的城市概念和发展模式。在此之后,在国际“城市生态”组织的推动下,生态城市理论得到很大发展,生态城市建设也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开展。

生态城市的“生态”,不是纯自然的生态,而是自然―社会―经济复合共生的城市生态系统; 生态城市在空间上不再是“城市市”, 而是“区域市”,是一种城乡空间的融合;城市生态安全和卫生可靠、优质; 城市产业实现生态化和高效益; 城市交通、信息传递、物资供应等运转系统和管理系统快捷、高效; 创造现代城市风貌, 完善区域生态支持系统;发展高水准生态文化和高度的社会文明。

二、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主要问题

(一)生态城市规划和目标的制定与各自的城市特色不符合

不同城市的生态特征存在不同的差异,因此,生态城市建设规划要符合各个城市的建设实际,不能违背实际情况。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城市没有根据自身的生态特征制定相应的建设规划和目标, 而是盲目照搬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违背自己城市的生态规律。这样的做法使城市环境遭到破坏,与生态城市建设的构想相违背。

(二)生态城市规划目标的实现缺少有力的支撑

国际经验表明,生态城市建设目标的实现需要有明确而具体的项目支撑,同时还必须有保障项目实施的相关的支持。但是我国生态城市的建设缺乏有力的项目支撑,的支持力度也不大。

(三)科技创新没有很好地与生态城市建设相结合

我国要建设生态城市,就必须意识到科技创新对于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没有完善齐备的科技创新体系作为有力的保障,生态城市建设的步伐就会受到影响。

(四)公众的参与意识不强

科学发展观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因此,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是生态城市建设的关键所在。

(五)配套的法规建设体系急需完善

目前对生态城市建设具有促进和保障作用的法规体系还急需完善。

三、加快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路径选择

(一)积极发挥的有效作用

生态城市建设有很强的公益性,因此,我国更要注重发挥的作用。一是应制定生态城市建设规划与目标,充分发挥的社会监督管理的职能;二是制定相关法规,使生态城市建设有法律依据作为保障,保障总体规划和目标的全面实现;三是制定推动生态城市建设的相关措施,尤其要根据城市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发展战略。

(二)加强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

我国应特别重视科技创新对生态城市建设的推动作用。一是要加强生态城市建设中各类的基础性研究,并尽快拿出生态城市建设技术开发的专项资金,以支持生态城市建设项目的研究;二是逐步建立生态城市技术体系,形成全面完整的生态城市技术研究和开发体系;三积极加强与各个高校的合作,把高校优秀的科研成果推入实践领域。

(三)构建生态城市合理高效的交通体系

(四)积极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

一是要通过各种方式发挥社区服务组织的作用,使生态建设的有关和通过该组织得到深入的贯彻和落实,积极引导广大公众参与生态城市建设;二是支持现有环保团体的发展,现在我国的环保团体在资金配备和人员组织上都有待健全,应该从上对环保团体进行支持和帮助。

建设技术法规的特征范文2

一、充分认识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切实履行卫生监督职能,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卫生法律法规赋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卫生监督工作包括医疗服务监督,还包括食品、职业、放射、环境和学校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特性,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当前,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职业病危害与辐射防护和环境卫生等公共卫生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医疗服务市场形势依然严峻,医疗和血液安全监管亟待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任务相当繁重,对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全面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水平已成为当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转变职能,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行政监管能力,保障群众健康安全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卫生监督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卫生监督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和水平,为有效实施卫生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通过统筹规划,合理配置资源,加大投入,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健全卫生监督监测网络,提升健康危害因素风险评估水平,规范卫生检验检测工作,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理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与卫生监督机构运行机制,形成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其他社会资源参与,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职责明确、队伍精干、技术先进、管理高效的卫生监督技术支持体系。

三、职责与任务

(一)主要职责。

1.卫生监督技术支持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健康危害因素风险评估、检验出证、技术仲裁、技术咨询以及参与法规标准的制定和宣传。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工作的组织管理,负责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的规划布局、认定授权、检查评估。卫生部负责国家及区域性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的认定授权。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的认定授权工作。

3.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切实承担起卫生监督技术支持的职能并加强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各种技术资源,为卫生监督提供技术支持。市(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承担与卫生监督相关的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检验出证和技术咨询工作。国家、省级(含副省级及计划单列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承担与卫生监督相关的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及风险评估、技术仲裁、技术咨询、参与法规标准制定和检验出证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承担规定的技术支持工作。

4.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卫生监督快速检测技术能力建设,提高技术能力和水平,承担现场卫生监督检测工作。

(二)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网络。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应加强食品污染物及食源性疾病、化妆品不良反应、饮用水水质及水性疾病、职业病危害等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全国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网络,规范监测工作,做好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促进监测信息的交流和应用,为行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2.提高健康危害因素风险评估能力。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应当根据卫生监督工作需要,组织开展食品、化妆品、饮用水、辐射防护和职业卫生等健康危害因素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对健康危害因素的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为卫生监督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规范检验出证工作。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应当根据卫生监督工作要求,组织开展食品、化妆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辐射防护和职业卫生等检验出证工作,加强质量管理,严格规范技术人员行为,不断提高卫生检验检测技术水平,保证执法检验出证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4.加强技术仲裁的规范管理。卫生监督技术仲裁适用于卫生监督相关的检验评价、诊断鉴定结果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自愿提交第三方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做出技术裁决的情形。承担卫生监督技术仲裁的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方法和程序组织开展技术仲裁工作,保证技术仲裁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5.做好技术咨询工作。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应当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为和社会提供食品、化妆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辐射防护、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督相关的技术咨询。

6.积极参与法规标准的制定和宣传。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发挥技术优势,参与卫生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制定、宣传工作。

四、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的领导,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在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与卫生监督机构间建立规范合理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对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的检查考核,保证卫生监督技术支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食品、化妆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辐射防护和职业卫生等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不断改善技术装备条件,提高技术检验和评价能力。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卫生监督相关的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风险评估和检验出证等工作所需经费、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现场卫生监督检测所需经费,都应当按照国家财政有关规定纳入预算,根据需要合理安排。

(三)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队伍建设。

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应重视食品、化妆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辐射防护和职业卫生等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度,努力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承担卫生监督相关检验出证工作任务的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应严格规范卫生检验人员技术行为,加强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

建设技术法规的特征范文3

关键词:小城镇

规划

建设管理

1 .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基本任务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任务是与小城镇规划在发展过程中所担当的职责和作用相配合的,其最终目标是保证小城镇的持续发展和满足不断发展的小城镇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需求。

(1)小城镇规划是小城镇未来发展战略部署,是小城镇发展战略目标的具体体现。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是通过日常的管理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由此也保证了小城镇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2)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是小城镇对小城镇规划、建设和发展进行干预的手段之一,小城镇规划本身是小城镇公共的组成部分,因此,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就是在管理过程中保证各类公共在实施过程中的相互协同,为公共实施做出贡献。

(3)小城镇是我国对城镇实施综合管理的职能部门之一,因此就需要保证小城镇建设有序、持续的开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不受到损害,使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社会、经济、环境的综合效益最高。

2 .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任依据与原则

2.1 主要依据

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的依据,主要有两个方面:和法规。小城镇建设管理,实质上就是党的方针的贯彻执行和依法行政。这就要求城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以党的和法规办事,决不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无视党的和法规,以感情或个人意愿代替党的和法规。

2.2 主要原则

(1)目标管理原则

任何管理都是为了达到一定的目标,目标就是通过管理活动努力争取达到所希望得到的未来状况。如果没有一定的目标,管理就没有方向,这种管理是没有意义的管理。

(2)依法管理的原则

随着城镇的发展,城镇建设管理的分工越来越细,管理的内容越来越多,而且由于管理对象隶属的关系不同,条件千差万别,城镇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处理好各种关系和矛盾,这就决定了城镇管理具有社会面广、性强的特点,因此处理好这些关系与矛盾,就必然要以城镇建设的法规为准绳,依法治城,依法行政。

(3)依靠群众的原则

小城镇建设涉及千家万户,城镇建设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小城镇建设管理者要走出大楼,面向公众,引导和发动群众让大家了解国家有关城镇建设的法律法规、建设方针和重大规划部署,使广大群众主动配合城建部门,做好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

3 .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策略探讨

3.1 行政管理策略

行政方法是自有城镇管理机构以来最为古老的管理方法之一,它是指依靠行政组织,运用行政力量,按照行政方式来管理小城镇规划建设活动的方法。依靠各级行政机关的权威,采用行政命令、指示、规定、指令性计划和确定规章制度、法规等方式,按照行政系统、行政区划、行政层次来管理规划建设的方法。

3.2 经济管理策略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城市文明的进步,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经济方法和手段日益突出,并适用于管理的方方面面。这一方法是指依靠经济组织,运用价格、税收、利息、工资、利润、资金、罚款等经济杠杆和经济合同、经济责任制等,按照客观律的要求对小城镇建设与发展实行管理与,其管理方法的实质是通过经济手段来协调处理与集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便为小城镇高效率运行提供经济上的动力和活力。

3.3 法律管理策略

法制化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进步水平的重要标志。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 ,依法治市不仅成为我国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中越来越重要的管理方法,并且己构成小城镇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是保障小城镇规划建设在社会主义法制轨道上顺利进行的有力工具。小城镇管理的法律方法就是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人们在小城镇规划建设活动中的权力与义务,以及违反规定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来管理建设的方法。维护广大市民的根本利益是法律管理方法的出发点,它具有权威性、综合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等特点。

3.4 其他策略

(1)宣传教育

当今城镇特别是小城镇中所出现的生态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协调的问题,主要是人们不正确的经济思想和经济行为造成的。因此,要解决这个问题,重要的就是端正人们的经济思想和经济行为。所以,必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综合效益意识。宣传教育方法,作为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三大效益的基础管理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是指在城镇建设活动中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小城镇建设的方针、、法规、城镇规划、建设目标,以教育群众,实现预定的城镇建设目标的一种方法。

(2)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法是指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无偿或低收费解决居民在小城镇建设中所遇到的有关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问题的一种技术性方法。在小城镇建设中,技术服务的内容主要有为建房户提供设计图纸,进行概预算、决算、房屋定位放线、找平、施工质量检查、房屋竣工验收以及管理小城镇房产、环境、建设档案等。通过这些技术服务,使小城镇建设达到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

结语

小城镇规划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性强的系统工程,深入研究小城镇建设的相关,充分认识小城镇的特征,建设模式,构筑小城镇规划与建设的科学理论和方法,以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解决小城镇规划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保证小城镇规划的合理布局与小城镇建设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和区域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吴建军,闫磊,孙勤梧.城镇规划的原则、方法及管理措施.中国科技信息.2009(13)

建设技术法规的特征范文4

【关键词】施工企业;纳税筹划;特点;运用

一、施工企业纳税筹划法规及特点

本文所讲的纳税筹划为狭义的概念,即企业在税法及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中各环节事项进行事前筹划,在众多的纳税方案中,选择出使得企业整体税收负担最低、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的方案,并最终使企业获取最大经济利益,以达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目的的经济行为。我国税法按大类来划分,主要有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和其他税。施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购进原材料及销售过程中会受到的相关法规约束;在建设建筑活动中有营业税资源税等的制约;占用土地会涉及到缴纳土地使用税和土地;签订合同等活动又需缴纳印花税;购置车辆需要缴纳车船税;此外还有城建税;最后企业实现盈利后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各个纳税环节中,都有一定的筹划空间。由于施工企业的特殊性,即施工企业主要经营活动为承包、提供建筑、安装劳务服务来实现盈利,同时施工企业还有总分包和承揽等经营活动。;总包与分包营业额分配问题;签订合同中税款归属方的约定问题;自建材料与购进材料选择等问题。

二、施工企业税收筹划

(1)免税技术的运用。施工企业应紧跟相关法规,或投资建设国家偏向的地区来实现税收的减免,如《关于青藏铁路建设期间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就减免建设期间的各项税收。施工企业可以对拟销售的不动产或准备转让的无形资产,首先投资入股,然后再转让股权,此过程中,企业无需缴纳营业税,进需缴纳印花税,此时企业承担的税负大大减轻。(2)减税技术的运用。减税技术即法律允许的范围下,利用国家减税使其减少或降低应纳税所额得而实现节税的技术。由施工企业的特殊性,即施工企业部分业务活动为安装工程等,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凡是施工企业所安装的自身生产设备作为安装工程计入总值的,其营业额计算时应包括自产设备的价值。施工企业为实现减少应纳税额,在其从事安装工程活动时,签订相应合同时,应尽量采取外购机器设备或由建设单位提供,而避开将自产的设备计入安装工程的总值中,仅由从事安装活动的施工企业提供安装服务,收取安装服务费用,使该施工企业的营业额中不含有其所安装设备的价款,从而减少应纳营业税额,实现节税的目的。(3)税率差异技术的运用。税率差异技术即在相关法律允许内,利用税率的差异实现直接减税的技术。税率差异可通过地区差异、行业差异以及企业性质的差异等来实现减轻税负的目的。(4)抵税技术的运用。施工企业采用不同的融资方式都存在的资本成本,按照税法规定,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而权益性资本融资则不可抵扣,只能在税后分配,由此施工企业需在合理安排资本结构时,考虑负债的抵税情况。(5)分割技术技术的运用。相关税法规定,建筑行业的总承包人如果将工程分包给其他企业,则可以按照工程的总承包额扣除分包价款后的余额为作为计算的营业额。施工企业可以通过与其具有经营资质的子公司签订分包合同,来实现分包额抵免总营业税额。例如施工企业有一项工程,承包总额为300万,此时该施工企业应纳营业税额为9万,若该施工企业通过与其控制的其他的子公司签订分包合同,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子公司,如分包额为100万,此时该施工企业的应纳营业税额为6万。另外《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施工企业内部非核算的部门为本企业承担安装建筑业务时,不征营业税。施工企业可利用此项法规,将由公司承建的项目转向其非核算的部门承建,减免其营业税计算总额。

综上所述,本文通过梳理我国相关税收法规及税种,并全面分析纳税筹划的特点及施工企业的特殊性,通过具体分析各项纳税筹划技术的特点,结合施工企业的经营特征,分别举例说明了各项纳税筹划技术在施工企业中的运用,为以后企业的纳税提供了指引方向。。

参 考 文 献

[1]陈克利,王建华.现代企业税收筹划理论问题研究[J].会计之友.2004

[2]周华洋.怎样合理避税[M].中国物资出版社,2004

[3]彭夯,蒋懿,严晨智.企业税收筹划实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建设技术法规的特征范文5

关键词: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价值;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城乡规划的理念与特征

城乡规划理念的提出距今已有数百年的历史,且随着每代人的不断完善和修改,让现今的城乡规划理念不仅越来越,也完美的将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完美结合到了一起。城乡规划的实施者是部门,因此城乡规划的规划前提是能够符合基本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具体的城乡规划过程以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城乡规划对资源的合理配置不仅体现在对空间布局形式的规划上,同时对人口密度,经济发展和城乡未来经济蓝图也有很大的作用。可以说城乡规划就是为城乡建设的基础规划服务,合理的城乡规划能够帮助城乡建设达到最优化发展。城乡建设的好坏不仅影响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与城乡民众的生活也息息相关,城乡规划的质量还需要靠公众的积极参与和严格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部门能够严格按照最优化城乡规划实现对城乡建设的合理布局。

2城乡规划在城乡建设中的价值

2.1对空间资源进行合理配置

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城乡规划要能够实现改善人居环境、协调空间布局、加强规划管理、带动城乡经济与社会协调、全面可持续发展的改善目标。从上条法规中可以看出城乡规划不仅是城乡建设的基础,同时又是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方向保证。过去的城乡规划通常都是通过加大城市化规模的方式来提高城乡GDP增长,但是规划配置的欠合理性往往让城乡规模建设不能很好的与城乡发展相协调。且对地方土地的过度重视也让目前城乡规划的实际效果与规划本质完全背道而驰。为了实现城乡的合理建设,保证城乡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出合理资源配置的城乡规划建设对城乡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2解决城乡两极化的最佳途径

目前国内城乡建设中面临的最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城乡两极化严重,这种两极化主要体现在城市用地市场化和农村用地自给化两方面。简单的说,城市在自身土地规划建设过程中已经逐步向着统一化和整体化的方向发展,但是农村在土地资源利用上却较为随意,很多规划计划都难以实施。这种两极分化不仅延缓了农村经济建设,同时也加大了城乡发展的差距。因此合理进行城乡规划,尤其是土地方面的规划不仅能够协调城市与农村的发展,同时也能够使两者的土地资源得到最大化的利用。

2.3为宏观提供支持

新城乡规划法中进一步强调了城乡规划的作用和法律地位,并要求所有单位和个人均需按照法律批准的城乡规划进行建设,听从统一的规划管理。从新城乡法规也可以看出现今的城乡规划建设已经消除了城乡建设中一系列不稳定因素。例如以往因更换人员而对城乡建设部署进行大范围调整使各种资源无端浪费的现象就不会出现,因为新法规中明确指出,只要是程序的正常规划,就不能随便修改,即使需要修改,修改程序和修改制度也异常严格。

过去城乡法规的制定与执行者都是,过去的城乡法规只侧重行政权力与管理方法的维护而忽视公民与法人的权益保护,这导致旧城乡法规出现监督薄弱,性强的特点。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新城乡法规在修改过程中加强了监督制约行政权力的内容,着重强调了社会公众、立法机关、上级部门对规划权力的监督。同时也将群众参与、职能部门参与和定期评估总体规划等多个事项列为法定程序。这种监督机制的强化为城乡建设中的合理规划提供了保障,同时也为上级对城乡规划的宏观提供了支持。

3提高城乡规划质量的措施

3.1扩大城乡规划的“广度”

扩大城乡规划的“广度”是强调规划中的多视角切入。多视角切入不仅可以从多元因素考虑规划的合理性,同时也能够切实统一多学科的与多价值观之间的合作,从而为规划提供更宽广的思路和更科学的规划方法。另外城乡规划影响到城乡发展中的经济发展、伦理建设、生态环境、空间布局等各个方面,若单纯以规划的角度进行城乡规划不仅不能够统筹城乡建设全局,同时这种狭隘的规划思路也会影响到城乡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多视角切入的规划方式能够对规划目标与规划难题双管齐下,结合城乡的现实发展为城乡建设提供更科学、全面、周密的规划思路。

3.2突出公众的监督权

城乡规划的主导和执行者都是,但是单体的思想和规划很难保证规划的合理性和协调性。另外城乡规划中牵涉到的不单单是,还有公众、开发商等多个主体,要想让各主体在目标导向和主体利益上能够达到协调统一,城乡规划建设之路还应当靠社会各阶层的积极参与和交流。因此城乡规划中应当集思广益,鼓励群众和社会各基层积极参与进城乡规划的过程中,这样不仅能够解决原有城乡规划中性强、监督薄弱的问题,同时公众的参与也能够减少规划中不同利益阶层的利益分歧,减少规划实施中的矛盾激化。

3.3重视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协调

过去的行政规划的城乡规划制度的研究仅将焦点聚集在规划部门本身,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获得的权限也仅限于特定的行政组织结构,这直接导致城乡规划编制仅为规划部门“服务”而忽略了其他部门的职能利益。因此很多城乡在规划在实施时往往只是规划部门一头热,其他职能部门都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这使城乡规划的综合性过弱。为了改变这种局面,调动其他部门参与的积极性,城乡规划制度还应当积极做出调整,注重多部门的利益协调,通过主动引导,明确各部门职责的方式让与规划有关的部门都能够各司其职认真积极的参与进规划过程中。只有这样才能让规划真正发挥对城乡经济建设的统筹和综合作用。

3.4重视规划的属性

规划编制是技术与公共的双重结合,且规划成果不仅是城市建设的未来蓝图同时也是城乡建设管理的依据。规划编制的过程不仅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同时也是建立规划目标、指导实践规划制定的过程。为了真正实现规划的“公共”属性,规划过程中还要加大对落实配套实施和实践保障措施方案的研究,从而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的可操作性。

4结语

城乡建设中分歧最严重的是土地问题,城乡规划中最重要的突破口也是土地。因此在城乡过程中应当抓住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配置这一关键点,从改变土地结构、居民生活环境、住房环境等多个方面实现对城乡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城乡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奠下基础。

参考文献:

[1]郭巍.王迎节.城乡规划在城乡建设中的作用.建材与装饰.2012.(19).

建设技术法规的特征范文6

1.1中国绿色建筑基础研究起步晚于国际15年。因为快速城市化发展,房地产发展特点是:建筑量大质低、区域差异大、制度体系不完善、人们的绿色环保观念欠缺等多方面特殊的国情,中国在发展绿色建筑的过程中遇到比发达国家更多的困难。

影响绿色建筑发展的问题为观念问题、技术问题和制度体系三大类,

在绿色建筑起步阶段,以的制度要素和产业技术要素是绿色建筑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而开发商的认识、大众的绿色建筑消费需求、设计机构的绿色建筑设计能力、绿色建筑的初成本投资等形成第二层次的制约因素群,这些制约在当前已经初步显示发展绿色建筑面对的主要障碍。

。当前,绿色建筑运动倡导的许多原则,都与中国常规传统基本逻辑和判断相左,一些消极的传统观念不可避免成为制约绿色建筑启动发展的首要问题。针对这样一个观念的问题,首先要转变执政观念,并要通过教育、引导和激励制度三方面带动市场去接受这个观念,形成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良性市场环境和机制。相对技术问题而言比较容易些,随着机制的完善,技术及跟进服务顺理成章也就不成问题了。

1.2中国绿色建筑运动相对国际来说要晚15-20年。目前我国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由国家标准、行业协会标准和地方标准三个层次构成。国家级标准对全国的建设都具有约束力,影响面广,但受到地区发展不平衡、区域差异明显等因素的制约,标准的编制特征倾向于一种原则性的粗旷要求;;地方标准是贯彻国家标准的重要一环,将国家标准的原则性要求变为可操作的、具有地方针对性、建筑类型针对性的细则,从而有利于发挥国家标准的作用,但是,由于地域的差别地方标准编制水平参差不齐。

从2001年开始建设部启动研究绿色建筑以来。到2006年已陆续相关标准和研究成果,如:

2001年5月,建设部《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

2003年,中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推出了《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

2003年12月,国家科技部立项,由清华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9家推出了《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

2005年1月,建设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商品住宅性能评定方法和指标体系》。

2006年3月,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同年10月,建设部和科技部共同颁布了《绿色建筑技术导则》,明确了发展绿色建筑的原则和技术要求。

2007年7月,国家环保局公布《绿色生态环保标志认证标准(生态住宅)》

1.3中国绿色节能建筑标准建设存在较大问题。据有关调查显示,中国绿色节能相关标准法律八成未能实效落实,节能领域更甚。

基本法规缺乏配套执行力支持。当前中国的绿色建筑标准,作为基本法律,常常只有一般原则规定,缺乏实施技术细则,对建筑实施绿色节能难以起到实际作用;同时,一些建筑绿色节能标准,相应的法律效力太低,执行不力,多数地方省市大都采取敷衍应付的态度。与国外相比差距较大,国外特别欧美总体特点是层次高、执法主体明确,规范配套、细密,奖惩井重,执行认真。这正是目前中国标准规范所欠缺的。因此,要建立以或行业社团组织强有力地抓绿色建筑节能配套基本法规建设,才能为绿色节能建筑的推动建立良好的基础条件。

二、现状及问题

归纳起来,当前中国绿色建筑运动推进主要存在下列问题:

1、缺乏绿色建筑的紧迫意识和知识

2、缺乏强有力的激励和行政监管法律法规

3、缺乏有效的新技术推广交流示范平台

4、缺乏完整系统的标准规范体系,尤其是缺少实施细则

在制度执行思路上,当前我国绿色建筑制度的执行手段仍然过分依赖行政强制性推动,没有很好发挥制度监管和引导性作用。由于我国特殊的文化传统和国情背景,在许多方面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绿色建筑的发展过程中,这种主导性作用依然非常明显,消费者的意向、地产开发机构的决策,甚至技术的产业化发展都与的导向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和制度是当前中国绿色建筑发展在操作层面上,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下列一组数据说明推行绿色建筑的主要障碍的表现:

?开发商对绿色建筑缺乏认识的占9.46%

?大众的绿色建筑消费需求不旺盛的占9.91%

?的导向不力的占29.28%

?建筑师和工程师不熟悉绿色建筑的设计的占8.56%

?施工建设单位对绿色建筑的实现存在困难的占4.05%

?绿色建筑的初期投资太大”的占9.91%

?绿色建筑技术、产品还不成熟的占19.82%

?绿色建筑的长期经济效益目前看来并不明显的占9.01%

其中,“的导向不力”是当前中国绿色建筑发展的主要障碍,在绿色建筑发展初期的不作为,成为大多数人诟病的主要目标。

三、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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