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短路引起的火灾赔偿的相关规定如下:
1、因电力的原因引起火灾的,由火灾的责任人负责赔偿,赔偿按实际造成的损失或者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进行赔偿。
2、房子因电起火被烧,其电线的维护和管理,通常属于房子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的责任,由于疏于管理而造成的损失,应该承担责任。
3、如果是由于供电部门的原因,如电压或者其他供电参数超过标准,则供电部门需承担责任。
电气线路起火的主要原因:
1、线路短路
短路是交流电路的两根导线互相触碰,电流不经过线路中的用电设备,而直接形成回路。而造成线路短路是由于输电线路使用过久,绝缘层老化、破裂,失去绝缘作用,导致两线相碰或者是由于乱拉乱接电线,使电线的外套机械损伤,引起短路。
2、接触不良
电线接头不良,造成线路接触电阻过大而发热起火。凡电路都有接头,或是电线之间相接,或是电线与开关、保险器或用电器具相接。
3、线路漏电
电线绝缘或其支架材料的绝缘性能不佳,以致导线与导线或导线与大地之间有微量电流通过,漏电严重时,漏电火花和高温也能成为火灾的火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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