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离婚案庭后调解程序是先由召集当事人,然后主持调解,由各方当事人陈述其意见;再依法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达成调解协议;最后依法制作调解书;如果达不成协议或者一方反悔的,则及时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四条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