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延迟发放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但没有违约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单位将年终奖清零合法吗
实践中只有出现年休假清零的说法,并没有年终奖清零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即单位可以在第二年安排补休上一年度的年休假。但现实中,一些企业会在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劳动合同中附加“当年带薪年休假没有休完的,将在年底或次年年初清零”等类似规定,规定时间前员工没有休完的年假,视为自动放弃,单位不会给钱。
这样的规定不合理也不合法。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将员工的未休年休假清零,如果劳动者当年度尚有年假未休的,可以与单位协商在次年补休或者要钱。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存在未休的年休假,单位就应当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
同时,年休假也是有时效的,劳动者要注意。实践中,劳动者可以主张申请仲裁前两年的年假,两年期间是支持的。至于两年之外的未休年假,除非劳动者能够举证而且单位没有以时效为由进行抗辩,否则不会支持。也就是说,员工积攒的两年以外的年假,如果单位拒绝补休或者给钱,你也没有任何办法。
一、离职后的年假怎么算?
在辞职期间,做好工作交接安排后,可申请休完年假。如不须补休年假的,可将未休年假折成薪金予以补偿。根据职工应休而未休的年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的300%(含原工资)支付应休年假工作日的工资报酬。但对于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并且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就无需支付员工当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公司不给休年假又不给补偿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在员工申请休年假的时候应该保障员工这一权利,若是不予的,就是违法行为,员工就可以以此为理由解除两方的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另外,公司不安排休年假也不补偿的行为,属于行规规定的用人单位违约、违法行为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