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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

来源:九壹网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而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一、抢夺国有档案罪的条件是什么?

抢夺国有档案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

二、犯了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怎么量刑处罚?

《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抢夺国有档案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抢夺国有档案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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