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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给单位发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就不能要补偿金吗?

来源:九壹网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生效条件有哪些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到达劳动者之时,通知书就已经产生通知的效力。用人单位通过此通知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辞退。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劳动者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陪产假。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两倍。而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生效条件有哪些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到达劳动者之时,通知书就已经产生通知的效力。用人单位通过此通知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辞退。

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劳动者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陪产假。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两倍。而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申请仲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额外发书面通知书给企业吗?

建议额外发书面通知书给企业负责人,包括邮件发送、短信发送、微信聊天记录。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解除合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要不要交税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2、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3、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该内容由 路成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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