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警衔制度的晋级 十四条二级警督以下的人民,在其 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本条规 定的期限和条件晋级。 晋级的期限:二 级警员至一级警司,每晋升一级为三年; 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每晋升一级为四 年。
一、晋级的条件
1、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遵纪守法
2、胜任本职工作
3、联系群众,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二、警衔分为哪几种
1、警衔
2、专业警衔
3、勤务警衔
4、专业勤务警衔
三、选升警衔的基本原则
(一)进一步强化警衔的指挥、管理功能,发挥警衔的激励作用,保持职务等级与警监警衔的合理的比例结构。
(二)符合人民所任衔级时间、任职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条件的,根据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择优选升。
(三)区别对待担任不同岗位领导职务的人民。
(四)警督选升警监,应先培训后晋升。
四、选升警衔的条件
一级警督以上人民,德才表现优秀,现衔级期间年度考核称职,在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选升一级警衔:
(一)正厅级职务人员
1、省以上机关的厅(局)长,任二级警监满2年、任正副厅级职务时间满4年、参加工作时间满25年,或者任二级警监满6年的,可以选升至一级警监。
2、其他正厅级领导职务人员,任二级警监满3年、任现职级时间满2年、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或者任二级警监满6年的,可以选升至一级警监。
3、正厅级非领导职务人员,任二级警监满4年、任现职级时间满3年、参加工作时间满35年,或者任二级警监满6年的,可以选升至一级警监。
(二)副厅级职务人员
1、省以上机关的副厅(局)长、省会市(副省级建制的城市)副厅级的,任三级警监满3年、任现职级时间满2年、参加工作时间满25年,或者任三级警监满6年的,可以选升至二级警监。
2、其他副厅级领导职务人员,任三级警监满4年、任现职级时间满3年、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或者任三级警监满6年的,可以选升至二级警监。
3、副厅级非领导职务人员,任三级警监满5年、任现职级时间满3年、参加工作时间满35年,或者任三级警监满6年的,可以选升至二级警监。
(三)正处级职务人员
1、省会市、人口较多治安任务重的地级市,任一级警督满2年、任正副处级职务时间满3年、参加工作时间满22年,或者任一级警督满6年的,可以选升至三级警监。
2、地(市)处(局)长、省会市(副省级建制的城市)正处级的副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以上机关的,任一级警督时间满3年、任现职级时间满2年、参加工作时间满25年,或者任一级警督满6年的,可以选升至三级警监。
3、其他正处级领导职务人员,任一级警督满4年、任现职级时间满3年、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或者任一级警督满7年的,可以选升至三级警监。
4、正处级非领导职务人员,任一级警督满5年、任现职级时间满3年、参加工作时间满35年,或者任一级警督满7年的,可以选升至三级警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衔条例》
第三条 警衔是区分人民等级、表明人民身份的称号、标志和国家给予人民的荣誉。
第四条人民实行职务等级编制警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