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以物抵债是我国法律允许的一种债权实现、 债务 消灭的方式。根据债法原理,以物抵债也称代物清偿,是指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由 债权人 受领他种给付以替代原定给付,进而使原 债权债务 关系归于消灭。以物抵债必须具备的条件必须有原债的关系存在;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关于代物清偿的合意;他种给付必须与原定给付不同;须债权人受领他种给付以代替原给付。
法律客观: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 诉讼 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 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