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限为多少天

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限为多少天

来源:九壹网

法律主观:

离婚冷静期是30天。当事人要想通过协议离婚,首先应该和对方一起到民政局申请,然后通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再次到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没有去民政局申请,那么就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