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30天。当事人要想通过协议离婚,首先应该和对方一起到民政局申请,然后通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再次到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没有去民政局申请,那么就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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