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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挫伤工伤伤残属于哪一级别?

来源:九壹网

工伤导致的骨挫伤应评定为十级伤残。骨挫伤是一种隐密性骨折,符合相关标准中对骨折愈合后功能障碍的定义。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应将其评定为十级伤残。

法律分析

骨挫伤工伤十级伤残。职工遭遇事故的伤害受到工伤从而导致了右距骨骰骨腓骨的骨挫伤,骨挫伤是属于隐密性的骨折,是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身体各个部位的骨折愈合之后没有功能的障碍或者是轻度的功能障碍者的规定,应该评定为是十级的伤残。

拓展延伸

工伤伤残评定标准及级别划分

工伤伤残评定标准及级别划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工伤事故导致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和分类的一套制度。根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规定,工伤伤残分为十级,从一级到十级依次递减,级别越高代表伤残程度越重。具体评定标准包括伤残的部位、程度、功能障碍等因素,通过专业的医学鉴定和评估,确定伤残级别。评定结果将直接影响伤残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和赔偿金额。工伤伤残评定标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对于保障工伤人员的权益至关重要,需要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共同努力,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结语

根据以上描述,鉴于职工遭受的骨挫伤工伤导致了右距骨骰骨腓骨的损伤,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应将其评定为十级伤残。工伤伤残评定标准及级别划分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定,对伤残程度进行评定和分类的制度。评定结果直接影响着工伤人员的保险待遇和赔偿金额,因此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需要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共同努力确保其科学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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