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应在新生入园时填写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申请表,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入园登记时暂不符合条件、需要递交补充材料的,应于享受减免之前(6月或12月)向就读幼儿园再次提出申请,经审核认定后方能享受。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南京市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 符合条件的幼儿每月可报销100元。实施学前一年基本免费后,报销标准不变。若出现实际缴费金额低于每月100元的,则按实际缴费金额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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