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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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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一、民事债务纠纷会坐牢吗

民间债务纠纷是由公民之间的财产关系产生的民事纠纷,在不涉及诈骗等刑事犯罪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坐牢的,但需要承民事责任。当事人应该积极的与借款人协商,尽快还清借款。

二、债务纠纷诉讼需提交的证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应向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

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以上证据在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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